贪爱相生
谈话者A:我发现我看起来对谁都很好,但其实很有可能是变得无爱了。
嗯哼,其实都是出于礼貌吗?
谈话者A:比礼貌深一点。
但是明显的动机不足?你是不是觉得爱就是不要贪,所以不贪才是爱?:)这样想是错的呀。爱是去贪,而爱的可贵,恰恰在于它所战胜的是强大到可以移山的贪欲。若论我的本心,我想一口咬穿你的咽喉,喝尽你的血液,然后将你撕成粉碎,留着一颗心叼回去慢慢品尝。战胜了这样的贪婪,我才知道我是爱你的。若我开始便对你是无可无不可,那么我所谓的战胜贪婪是毫无重量的。
你对她有占有欲,是很好的,是很健康的,那反而意味着你有很好的去造就一份爱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份强烈的贪欲,你又谈什么【不贪】呢?所以,爱从喜欢开始,喜欢的结果是贪,贪才给了你真正去爱的机会,一个证明你可以摆脱贪欲的机会。
不要为自己想把她推倒蹂躏的念头而不安,这个念头本身是件好事。没有这个念头,克制自我,对她温柔敦厚是毫无分量的。我们能对任何一个人礼貌克制,甚至能对任何一个陌生人“好”。你给她的如果是完全一样的东西,那么这样的东西有什么价值呢?她对你和陌生人有什么区别呢?
但是你不要以为你能在【行为上】对她比对陌生人强到哪里去,因为,说句实话,我们对待陌生人的礼节几乎是不可以超越的。我们非常在意陌生人因为我们而受到丝毫损失,非常在意陌生人对自己的评价,非常在意陌生人的感受,你们不信自己回顾一下,你们是怎么对待陌生人的。你会自动的使用最客气的口吻说话,除非受到明确的挑衅,你们必定尽可能表示善意。你们会特别的向陌生人的需求倾斜,什么叫做【相敬如宾】?那意思是,夫妻之间能做到的【最理想】状态,恰恰是始终能按照对待陌生人的标准去互相对待。这是一个至少95分的标准,这不是一个60分的标准,所以,无论你多么爱她,你能超过这根线的余地客观上是非常小的。
那么问题来了,对陌生人也相敬如宾,对她也相敬如宾——顶天再好上一丁点,她根本未必感觉得到——两者有何区别?区别恰恰在于,你对陌生人的奉献,没有那个巨大的障碍——你的贪婪。你对她有超山越海的贪婪,你对她相敬如宾,要比对陌生人相敬如宾难上亿万倍,这才是爱的可贵之处。
喜欢,你便会贪,贪了,你才有所谓爱。爱的份量正是所战胜的贪婪的份量。贪本身是坏事,但是“有贪”是好事,几时你对她完全不贪了,你对她的爱也就变成生命不可承受之轻了。
谈话者A:那是不是说应该让她觉得我很贪?
当然啊,后果自负就行了。贪,而且能得手,但是不去贪,这已经是爱啦;不去贪,并且还相敬如宾,这就更是爱了;贪,但是无法得手,那么所谓的不去贪只是自欺欺人。
比如你很喜欢一个女生,然后你很想得到她,但是你根本就得不到(包括任何你想得到的手段),你去对自己说,我克服了自己的贪婪啊,你都没法分辨自己是不是在自欺欺人。这种情况下,你最好直接判决自己是自欺欺人,因为人有强烈的自欺的本能,这方面,最好是疑罪从有。
反过来,我举个很经典的可以证明爱的例子——【不欺暗室】。我和你共处一暗室(这是个比喻),我却并不抓住这个机会去“得到”,如此可以证明我爱你。你和一个女生表达过强烈的欲望,她心知肚明,然后某一时刻机缘巧合,你有动手就能得手的机会,但是你没有动,你有没有看到——对方会有什么感受?在我说的这个“暗室”里,所有顾虑都不存在,你用不着担忧任何后果。你在这个情况下动手,没有任何人——包括她本人——能责怪你,而你没动,对方会立刻感受到这是爱,无可质疑。
一个无恶不作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却毫无理由的不害你,你必定能感受到这背后的善意。因为其它逻辑可能都解释不通,他根本不忌惮杀人,他见财必取,你没有抵抗的能力,而你家财万贯。不欺暗室,这内中就有爱存在,这从正面反证了我刚才说的这一切。
无数的人去质疑柳下惠其实是性无能,就是想将坐怀不乱的前提取消掉——那个他有贪的动机的前提。假设柳下惠没有正常的性欲,那么坐怀不乱就不成其为一种克制,这个和我刚才说的这个逻辑是一致的,只是反过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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