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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方有恋人”

第一个问题：可不可以行动？

对方有恋人，你可不可以表达自己的爱意？这是第一点。

结论是你当然可以表达，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你表达。有人可能要说“这是不道德的”。但是，这是这种道德：“如果人人都如此，那不是天下要大乱”，也就是“基于社会秩序的道德”。这种道德，我在【良知与道德】那篇文章中谈过。我并不认为那是一种当然的自然道德，你不能仅仅因为“如果XXX，那么天下岂不是要大乱”就视XXX为不道德。所以，这个论证是可以不管的。

“如果你自己结了婚，你喜欢别人勾搭你老婆吗？！”——这个论证，事实上就是“天下大乱”论证。即使你不喜欢，也不代表别人不可以。也不代表这样别人的行为就违背了道德；即使人人都不喜欢——包括那样做的人自己都不喜欢——也不能说因此这个行为就违背道德。这个论证本身不成立。举例来说，饿得快死的人偷东西，谁都不喜欢，连他自己也不喜欢。但是，责备这种行为不道德是不对的。这个地方还涉及到了【学者的权利】问题，说起来太深了，我们暂时到这为止。

那么第二点：如果你爱他，而你表达爱意会造成他的困扰，你是不是就不该表达？

如果是基于这种论证，那么“该不该”才有探讨的余地。那么这个论证是否可以证明不该表达呢？【你怎么知道他会困扰】？

除非你明知他会困扰——比如，在某个场合，他曾经公开的说过：假设还有别人爱我，最好也别告诉我。那么你就知道如此。而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提性条件怎么办？你出现问题了。你去问一个成年人：假设有一个姑娘爱你，你想不想知道？他立刻便知道了你爱他。表面上这是一个问题，但事实上这已经是表白。对方足够聪明的话，你的试探本身就是表白。换句话说，“问”，这个选项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

有人说，那我可以问得非常曲折和隐晦啊，曲折隐晦到他感觉不到不就行了。但是你要注意，【你越曲折隐晦，你就越可能弄不明白他到底愿不愿意知道】。这是一个矛盾，如果你曲折隐晦到了他完全不警觉的程度，你对答案也就没有了把握。比如，你会开始这样想：很可能他没明白我在问什么。或者，你会这样想：他说“不想知道”，很可能是误以为那个喜欢他的是会计部的牛春花。这两个猜疑会折磨死你。也就是说：如果你问的直接，你的问就是表白。如果你问得间接，问了等于没问。换句话说，“问”，实际上不是一个真正可选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那么怎么办呢？

想用问的，实际上就是想借由“服从的志愿”来解决问题。问题是，你受到了海森堡测不准原理的限制。【你的观察会严重的影响观察的对象本身】，你只能直接在表白和不表白之间选择。那么选择的依据能是什么呢？

答案是【荣耀法则】，即【相信他能处理好】。你的表白，无论后果如何，毕竟是【增加了他的自由】，你给了他【更多的选择】。爱是服从的志愿，从根本上讲，就是赠与自由，更多的选择，本身就是更大的自由。你爱他，你当然要给出更多选择。忌惮自己背负小三的恶名而不让他知道还有这样一种选择，这反倒是背叛了爱。因为这是基于自己的好处而去剥夺了他可能被扩大自由的机会。如果你真的忌惮于小三的恶名而不会表白，那么你也没那么爱他，也不过是很想要罢了，只是见到好东西，想变成自己的。

反过来，看待这件事情不好的方面，对他不好的方面。比如，他可能会纠结、会考虑怎么选择。但是这是什么呢？这类似于【担心给某人100万，那人会暴饮暴食撑死】。如果这样的论证可以成立，那么任何爱都很古怪了，任何爱的行为都该取消了。你给了他更多选择，他会因为更多选择而纠结，这是他的事。这就好像一个孩子本来填好了大学志愿去上北大，你突然有个办法能让它去上香港中文大学，然后你为了免去他的纠结，你不告诉他。你剥夺了【他选择更多纠结，而换取更大自由】的自由。

那么，这个“该不该表白”的问题的结论是什么呢？是应该表白吗？并非如此。它的答案是：【没有什么不应该】。没有什么论证说你不应该表达。你【可以】【不去爱】，并非【爱上了】就【必须】要【去爱】，也并非爱【一定】要让对方知道。只是，也没有什么理由非要让对方不知道，你有选择的自由。

第二个问题：如何表白。

我们还是说说这个纠结吧，你们发现了吗？这个纠结就是【自由的代价】。弱者是不能承受真正的自由的，他们必须要找到一条理由来分辨哪种选择更好。【必须】，否则他们就无限的继续纠结，直到找到一条依据，或者形势变化给两种选择带来差别，或者等待其中一种选择消失。典型的情况就是哪些纠结要不要跳槽的小白领，往往要纠结到公司倒闭被迫跳槽才算完。所以，这个选择也是对你自己的考验，无对无错，事关重大。你有自由，你就要承受自由的代价。

再说如果你选择表白，怎么表白，这个实际上我在【关于告白】中已经说过了。但是这里要注意一点：不可以贬损他的恋人。你不能说：她配不上你，还是选我吧；也不能说，我一定比她强。无论看起来这对你多么明显，你也不能这么说。

> 谈话者A：可以称赞对方的恋人吗？

称赞也不可以。

> 谈话者A：可不可以忽视他有恋人的事实？

可以，最正确的做法是：无视他有恋人的事实。我爱你，我想和你发展关系，完毕。当做另一人不存在，不比较。

第二点要注意的是你不能保证说你和他一定能成功，你不能说他放弃当前的关系，你就一定保证能给他一个至少相当的替代品。你要警告他：你和他只能从头开始，从零开始构筑亲密关系，而且未必一定成功。否则对方可能以为他只要丢开那位就一定能得到你，以这种约定为前提去构筑亲密关系是非常糟糕的。对方会动不动打出【我为了你离开了她】这张牌，这是一张王牌，一张【倒吊者】，不祥之极。所以你必须要强调清楚不存在这样的保证，不保证一定能走到最后，你甚至不能保证你会全力以赴。这些保证本身就是为了扩大“赢面”，是贪婪在说话，不是你的爱在说话。所以，你不但不能保证如何如何，你还要强调你不能保证如何如何。

这样做还有另一层要义：就是你要保证他选择你是【出于勇气】，而不是【出于贪婪】。他必须是出于承认爱你的勇气来和你一起，不能是出于贪图你的承诺和你一起，因此，你【必须】剥夺一切承诺。你不能把那些“不保证”掠过不说。有人说，我只说我爱你，不说那些不保证，这不行吗？既然没说，当然就是默认不保证嘛，何必还特意说一遍惹人讨厌呢。到时候他来说你没做到什么什么责任，你可不可以说“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那样了”，他当然哑口无言。你的确是没说过，但是这对谁有利？对谁不利？

> 谈话者A：都不利。

不，这对你有利，对他不利。你不说那些“不保证”对你有利，大大的有利；对他不利，大大的不利。

这是背叛了爱的原则。既然你这样做，那么你开始就不爱他嘛。那你还表白什么？如果这样的话就不是爱，记得告白的失败是怎么定义的吗？说爱的方式可以证明你不爱，那么你的告白就是失败的。

那么下面第三个问题：假设你告白了，并且被接受了。你接着怎么办？

> 谈话者A：怎么处理和他的爱人的关系？

这不是你面对的第一个问题。你的第一个问题是要思考多线程关系，因为他如果不是在结束前段关系之前接受的，你就处在多线程关系之中。如果我们再严谨一点，你的表白他听到了，然后他急急忙忙结束原来的关系，然后再对你说接受，这事实上【本质并无区别】那只是把仪式推后了罢了 。

为什么你必须考虑多线程关系呢？因为客观上对方已经证明了他会接受多线程关系，而你既然如此表白并且寄望要获得接受，事实上你也已经接受了多线程关系。你不可以再自欺欺人，不可以自欺欺人说你不接受多线程关系。这扇门是你自己推开的，你要考虑的是它的后果，你自己不能欺骗自己你能把它关上。

换言之，你要考虑存在其他的你的可能性，也许现在就有其他的你，也许现在没有，将来会有。你自己亲手证明了这对他是可行的，你不能假装这对你是特例。换句话说，你不能反小三了，因为那是自相矛盾的，你反也没用。因为他在你怀里的事实无时无刻不在证明那是可行的，那么，你必须要学会接受他多线程的可能。如果你太弱，承受不起这样的想象——他刚从别的女人身上爬下来，就插入你的身体，你又无法把这样的念头直接放下不想。那么你在开始就不该自欺欺人。但是无论此时你有多痛苦，你不能怨他。你不能埋怨别人对你的服从，不要对这个问题有丝毫的侥幸，以为不会发生，或者自己肯定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痛苦，寄望于此是自欺欺人。

你可以保护自己，比如做爱带套、财产独立，但是你不能自欺欺人觉得这不会再有下次。严格说，这才是这一问题最大的难关。而我刚才说过，在一开始表白就是一种选择。爱不一定需要对方知道，不够爱，没有爱到不计生死，并不意味着不爱。你要先想好，想好你能不能接受他多线程，到时候无论如何要忍住，别有侥幸你会是最后一个。之所以说这个心理纠结是头号问题，还因为你很可能立刻就要用到它，因为你可能面对他不断绝原有关系和你交往这种情况。除非你说清楚不接受这种状况，但是你也要想明白，他很可能告诉你他接受的唯一形式就是这样，你可能没有选择的余地——要么不开始，要开始只能如此。

> 谈话者A：但这样又如何？我继续爱着对方就好了。

那么他要和你上床呢？你想和他上床呢？他要你不动声色呢？要你忍辱负重呢？

> 谈话者A：如果爱的话，要拒绝对方的要求吗？那就不动声色。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有什么不大对劲？

> 谈话者A：忍辱负重这是满足对方的要求，会不会是诱饵？是给对方的承诺。感觉是用满足对方来换取对方对你的爱，不，是贪？

不 ，你不能这么去问问题了。因为你已经表白了爱，事情对你已经很简单了。

> 谈话者A：本质上我表达了爱，那么我愿意接受你的建议、你的要求，我无法拒绝你的要求。

他有意愿，你要么服从，要么拒绝，但是你不能扯他后腿。你可以拒绝，但是你不能扯他后腿。

> 谈话者A：什么叫扯后腿？

举个例子来说，他叫你保密，你不能大声嚷嚷。不能自己去破坏他的另一段关系，他想和你上床，你可以拒绝 。

> 谈话者A：拒绝的原因？

只要你想拒绝就可以拒绝。

> 谈话者A：选择权在我。

是的，你到时候会有无数的细细的红线。每个请求该不该拒绝、可不可以拒绝对你都是很微妙的问题。

> 谈话者A：是说在这段关系中他还有别的关系么，这是什么回事？

是的，他原来的关系他可能不愿意断绝，也可能他和你建立关系后，又和新人建立了关系。

> 谈话者A：比如不可以让对方的女友捉奸在场\~

至少你不能主动引发这样的场景。

> 谈话者A：这个明显会造成困扰的嘛。

是的。

> 谈话者A：这样子，岂不是在这段他已然背叛这段恋情？

是啊，是你让他背叛的。就算世上人人皆曰其人可杀，你也不能说。不然，你就太残忍了。就像他为了你拼死去偷了一条咸鱼让你活命，被抓住了，你却在批斗大会上大义灭亲说他不道德。而且，还是你叫他去偷给你的。这是一个比喻，如果你这样做了，你将不配得到任何好意了。你向他表白，你就不能责怪他背叛女友不道德。别人可以，你不可以。

但是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黑暗领域了，一个传统道德的黑暗领域，你必须要重新思考传统道德问题了。爱是不是必须附带唯一忠诚，有恋人你要表白，你必须接受多线程。但是反过来，事实上多线程这种可能性，真的是由你接受或者不接受，或对方承诺或者不承诺可以保证发生或者不发生的吗？你介意与否、对方承诺与否和发生与否，说实在的，没有必然的联系。差别在于，对方承诺了的话，发生了你可以把对方定罪。这里多出了背信弃义的罪名，那么，如果你真的爱他胜过爱自己，你打算用罪名限制住他不去追求更大的幸福吗？这样想虽然痛苦，但是要求对方绝对承诺专一，本身是剥夺了一种自由。关于专一问题，我另外有线程谈过，不去多说。

回到本题来，你可以怎么做。比如，你要控制你自己的财务；比如，你要控制你自己的隐私；你要控制你自己的健康威胁。爱是赠与自由，其实，无论你是否主张爱要专一，你都该这样做。不要觉得相爱了对方就有义务在一切地方都要顾及你的存在。对方因为爱你得到的自由越多你越光荣，不得不失去的自由越少你越光荣。这是显而易见的，弄得他本来可以尽情工作，结果有了你反而不能，这是一种耻辱。他愿意自己放弃是一回事，你逼着他放弃是另一回事。他为你放弃别的女人是好的；不放弃，则是他本来就有的权利。如果你的做法是想要你的爱他就必须aaa、bbb、ccc、ddd。那么，你的爱是一种好事，还是一种坏事？你的好处还有待你慢慢兑现，你带来的坏处是立竿见影。这是爱，还是害？这首先弄成了交易，其次，还是对方先付款的交易。你到时候一个脚底抹油，对方可赔得稀里哗啦。

还是第三个问题：被接受了，怎么办？第一、你要挣扎着接受多线程关系，这是你自己选的，你没得逃避 。

第二、给他绝对自由的空间，并且要尽可能的给，能给多少给多少。比如，你可以每天只要他陪你十分钟，就不要逼他答应你要陪你两小时。即使将来变成正式关系，或者结了婚，这原则也一样，无论他是否有其他关系存在这都一样。反过来，原则上说他对你也应该如此。

> 谈话者A：这个空间在什么情况下的恋爱关系都应当成立的。

是的。这个原则是基于爱是服从的志愿，基于爱是赠与自由的直接逻辑结果。实际上并不是出于要用来挖墙角用的而是本来就该如此。真爱，本身就自然的兼容多线程。提前原谅你的一切，包括伤害我和背叛我。不许伤害和不许背叛的话，我们和陌生人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在一起睡吗 ？换句话说，他接受了，你就爱，去爱。

> 谈话者A：不接受呢？

按照你本来就该有的那样去爱就行了。

> 谈话者A：不接受默默的爱，哈哈。

不接受，就按照不接受那样去处理啊。这个在分手线程里谈过，你可以看看分手线程。比如分了手，对方说我不想你爱我，这个情况和他在那时说我不能接受你爱我。本质上是同种情况 。怎么爱不让爱的人，一回事。

> 谈话者A：如果不是有恋人的情况下就无所谓多线程了，还是真爱就多线程的承担？

你记得吗？不要对不懂爱的人说爱。你如果秉持这个原则，那么对方一定接受了你多线程的可能。你的男友不会非要你专一，不会要你宣誓忠诚才爱你。而你一定也已经和他谈过专一问题，这是必须谈的。你们谈论的核心，不会是你可不可以去爱，而是他想不想知道。对这一点，我建议你们慎重的考虑回答【不想知道】，因为这种痛苦没有什么建设性意义。平白痛苦，难道我知道了，我就不爱你了吗？我爱，并且知道爱是永无止歇。那么，合理的要求是不要让我承担无谓的痛苦。我当然要你保护我，不要让我承受不该有的疾病或者财产损失，这个是合理的；否则我可能哗啦一下死掉 。

你可以爱别人，只要别让我替你付出你爱他的代价，这个要求是合理的；当然前提是你也爱我的话，你如果不爱我，那么我管不着这个，你不带套传给我HIV，那也是我的命，谁叫我爱你。其实，真的深爱，反而容易。可以少掉无数患得患失，免去无穷纠结，这些纠结中的每一个都可能致命。所以呢，还是那句话：不要对不懂爱的人说爱。他们承受不起，你也承受不起。不要害人害己，否则对方一纠结起来，【不求自己的好处】这条原则会把你钉的死死地。你只能在【现在完蛋】和【在将来更彻底的完蛋】之间选择。而对方天赋异禀能超越或者躲过一切纠结的可能性真心很小，他很可能动不动就丢出一条天经地义的理念来，比如“让我先冷静十分钟都不可以吗？！”，或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去哪了？！”，你自己深刻的知道这些问题真的没法弄，你没法在说了爱之后又去劝说他不要打探你一切行踪。而你又明知道让他掌握你一切行踪，你们过不下去。

> 谈话者A：如何看待那种一分手必须老死不相往来的？甚至不能和身边的朋友接触。

脆弱呗，毕竟是人类。早期可以理解，长期如此，这个人就嫌太弱了。你就可以庆幸幸好分手了，爱对怯懦者是巨大的灾难，有时是不人道的。所以，完全可以理解，完全可以原谅。他做不到爱的要求，又爱。这两种巨力随时要把它撕成粉碎。

> 谈话者A：“让我先冷静十分钟都不可以吗？！”这个要求看上去很合理呀，除了语气不太好之外。

这是第三句。前两句是：

A：“让我先冷静十分钟再谈。”\
&#x20;B：如果你在乎【我们】，你就现在立刻努力开始和我谈，就算你骂人也没关系，但是我们得谈！\
&#x20;A：让我冷静十分钟都不可以吗？！<br>

看到了吗？第三句。

这两种巨力随时要把它撕成粉碎。所以他能脱离基于爱的亲密关系，对他反而是好事啊……因为基于爱的亲密关系对承受不起爱的人来说，真的有时不人道。我们不是经常在叙述中，听到喃喃的自语：“这谁做得到啊……”其实，做不到不要紧。只要做不到你不觉得理所当然，你不要觉得“没人做得到”，就意味着你“做不到没关系”。

实际上，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那段话，就是我在《什么是爱》里作为爱的规范所提到的那段话。它的原用词是charity，是在晚期版本才换成love的，而charity本来就是指的【神对人的爱】【基督之爱】。那本来就意味着，完全做到，你就成了神了，你就不是凡人能企及的高度了。爱人，是接近神的道路，是神性自我的极大追求。你既然选了这条路，你就不能以凡人自居，不能满足于“反正没人做得到”。否则，你就好像选择了一条不想到达终点的旅途 what the point?

你既然不想来，那么你来干嘛？老实说，要做到没什么特别难的，没死就接着那样做。

一次整理：景年\
&#x20;二次整理：花生和尚\
&#x20;三次整理：贝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