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删了你
假设我和小A做过恋人,后来分手了,我把他的所有的信息,联系方式全部删除,拒绝做朋友,见了面和陌生人一样。这样一种行为,一般的来说,应该被看作脆弱。这种脆弱,最好改掉,因为弱者的生活是一种不值得过的生活,Weak life is not the life to live.
仅仅因为自己受不了就删除一切交往的痕迹,这是一种可耻的脆弱,因此我很怀疑会有很强的服从的志愿。因为你太弱,和我在一起恐非你之福,你可能弱到接受不了“服从的志愿”,你可能只能接受“服从的义务”,也就是我如果在任何时候向你证实我的服从只是出于志愿而不是义务,你就会受不了。不是我不爱你,而是我的爱你受不起。爱是服从的志愿,只有能接受“别人的服从只是出于志愿”的人才能被爱,不能者止。
爱是服从的志愿,只有能接受“别人的服从只是出于志愿”的人才能被爱。你请求我删,删不删在我,受不受得了在你。我不删,你受不了,爱你的话,就最好停止继续对你说爱。
因为你承受不起我对你有【志愿】,你只能承受我对你有【服从的义务】。只能承受奴隶,不能承受爱人。所以,你要奴隶,不要爱人,就是你的意愿。
我爱你,我不得不服从你的意愿。所以我再也不会对你说爱了,若我对你再说爱,明知你的定义和我不同,而且我的确不认为那个叫做爱,那就构成故意说甜言蜜语来换取你的眷恋了。
爱是永不止歇,那么即意味着服从的志愿永在,离开或者不离开,说话不说话也不代表什么,我永远在。你要是允许,我会一直和你说话,一直关心你,一直尽力帮助你,而且不要回报。服从的志愿永在 ,只是你承受不了,我不会说出来刺激你,免得你情不自禁要为我付出什么的,我的那三个字有魔力,一旦对你说出来了,天地都会变色,更有可能改变你的心意。你有那样的愿望不容易,当然不可以妨碍你,所以只爱不说。我爱你,对你帮助不够,这对我不是问题;我爱你,对你反而造成各种不爽,这对我是大问题。
一次整理:佚名 二次整理:花生和尚 三次整理: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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