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人之后,什么事情不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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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有一种事情不该做,就是主动的减损对方的自由。问题在于,【什么叫做减损】?
比如,她要你去帮她抢银行,你去不去?比如,她要你半夜两点去帮她买卫生巾,你去不去?比如,她要你对她表白,好让她即刻感到安心,你该不该顺从?比如,你先告诉她关于你的不好的事实,以便考验她是不是真的爱你,这可不可以?
有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红线是:尽可能不要让对方不开心。按照这根红线,那么上面所有的答案都是指向让对方开心的方向的。比如,她要你去抢银行,你至少要策划一遍。她要你表白,那就不管自己心里开心不开心,都表白再说。此外,也不给对方任何考验,看得到吧?
这红线就是【顾及对方的感受】。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你如果爱她,你自己便是她的一种财富。你那么去做,你损害了你自己,于是,你事实上也从另一方面损害了她的财富。
比如,你去抢银行——我们暂时不考虑其它方面的道德原则——你失手被捕了,那么她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半夜两点去替她买卫生巾——为了让问题尖锐化起见,我们假设她并不是没卫生巾可用——你会给她造成一个极坏的先例,就是让她相信无论多么任性的要求都可以得到无条件的满足,然后她基于那一新的自由限度给你各种让你根本执行不了的要求,最后你接受不了了(不要争辩,实际上的确是操作不了),于是只好分开,你同样损伤了她本来可以获得的东西。总而言之,如果以【顾及对方的感受】为行动指南,会有一个很糟糕的,而且基本上无法避免的问题,就是【会引诱对方任性】,而任性之后的结果是非常糟糕而且致命的,往往结果逼得你们走投无路。
你明白这一点的话,你就应该理解这一点:千依百顺是不可以的。那意味着,你可以而且应该在某些时候说不。于是,这就出现了这个问题的第一个层面,就是【什么时候可以说不】。面对对方的请求,在你爱对方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说不?这条红线是:除非你另有许诺,凡是在没有你的情况下对方本来就没有的自由,你都可以拒绝赠与。【本来她就没有的,你也可以不给她】。
谈话者A:本来就没有抢银行的自由吧。
是的,没有你,她本来做不到的事情,那么有了你,你也【可以】【拒绝】为她做,这就是真正的红线。注意那个排除条件,【除非你另有许诺】,你给了许诺的部分,是不在这条红线之外的。
谈话者B:那么,买卫生巾呢 这个她是可以做到的?
只说【可以拒绝】,没说一定要拒绝,你是【可以】【拒绝】这个要求的。这意思是什么呢?首先,假如你拒绝,她【不可以】表示愤怒。(顺便说一句,假如你设身处地发现你要是敢拒绝,对方肯定大怒的话,说明【你已经做错了很多】)【她没权利对你表示愤怒】,因为那并不是她理所应当该得的,尽管你爱她,她也并不因此【理所应当】的可以得到你的服务。你的任何服务,仍然是一种【赠与】,而不是【义务】。在任何行动之前,你最好确信她没有弄错这一点。假如她有觉得这个理所当然无需感激的迹象,你最好三思而后行——我的意思是,你最好婉拒。维持那条红线,比在当下满足她的欲望很可能更重要,否则你们的关系会很危险——有崩溃的危险。当然,你要充分的考虑她当下的需要是不是不紧迫到非要拿来划红线用不可,一些明显的显示她把你当奴隶的要求,你是可以拒绝的。看到了吗?
这条线给了你极大的自由,【事实上,你完全可以自由到和与她无关时一样的程度】。在这条红线以内,你可以任意的令她“失望”,因为,那些自由她本来就没有。你不给,自然也谈不上减损,而在这条基线之上,你给她任何帮助,都是赠与自由,都是爱。看明白了吗?
如果你让她误以为得到了你的爱就是拥有了你的一切,那么你【不做任何事】都是“减损”了她的自由。她一定会那么觉得的,结局是什么呢?
结局是,你做了大量的事情,却不断的让她失望透顶,因为你做了什么都是无足轻重的,而任何一件事你没做到或者任何一点你没做到,她都会失望。她失望得有道理——谁教你没事就说“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改动了基线,你就不能再抱怨不公平。而你如果改动基线到了“我的一切都是你的”的程度,你就会面对一个毫无感激而且无论如何都会失望的她,最后你维持不下去,将不得不给她带来幻灭。
谈话者C:除非对方开始就严词拒绝你的表态,并鄙视你。
所以你要注意你的承诺,【承诺改动基线】。
我的建议是,尽可能不要做永久性的承诺,除非你有必死的觉悟。
承诺尽量不要是不限时间或者不限条件的,非你有【必死的觉悟】,刚才说的这条红线,是下限。【除非你另有许诺,凡是在没有你的情况下对方本来就没有的自由,你都可以拒绝赠与】,这是一条下限,这规定了你最大限度的行动自由。
现在是第二条,也就是【上限】——【不可以故意的不顾及对方的感受】,【除非有客观而不得已的原因,你不可以故意的选择伤害对方的感受】。
比如,半夜叫你去买卫生巾,你如果不是实在不便,那么尽量去做。如果你做不了,那么也要【好好的】拒绝,只要有可能,就要顾及对方的感受。在这方面尽可能的用心,这个是你自由的上限。(我们刚才提到了“当心她误解自由的边界”,这【也是】一条客观的、不得已的原因)这两条红线之内的一切事情,都在你的可选范围之内,你会发现,这两条线之内,一切计谋都自然的是阳谋。比如,你刚才提到的“我能不能告诉她我负面的一方面,以形成事实的考验?”——可以。
谈话者A:对方的感受怎么顾及?
因为那并没有触动这两条红线。
谈话者A:我可是故意的啊。
【这是她本来就应该承受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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