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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相互关系

专一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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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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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者A:“一夫一妻”,和“爱”的定义一样来自于圣经,不是人自己为了社会稳定发明出来的。

这说法不确切。更准确的说,一夫一妻制来自更古老的法条,极早的法典里往往如此规定:男子要多娶,需要经过妻子同意。这才是真正的最古老的夫妻制度。

几乎所有的文化,除了不定婚制,只要是固定配偶关系的,在最原始的阶段都是这样设计的——可以多娶,但要原配同意。只是这一点发展到后来,变成了普遍的不同意。它演变成了事实上的一夫一妻制,或者一夫一妻多妾制。而这个首妻优势不是谁给予的,而是天然的。

首妻,原配,先天的具有优势,她有影响事态的能力,可以通过制造事端来达成阻止事态的结果,不征求她的同意在现实层面是存在问题的。就算你立法不承认首妻的权利,她其实仍然握有【权力】,她仍然可以使用事实的权力去主张她的意愿,明白我说的意思吗?【自然法最本原】,首妻因为天然的有影响事态的能力,法律是无法唱反调的。

谈话者A:这是首先需要首妻有自由的能力,如果首妻处在弱势,甚至离开了丈夫都无法独立生活,那首妻哪有什么话事权。

你这想法太天真啦。实际上不管法律是怎么规定女人的权利地位的,女人【事实上】的权利地位从来就没有比她的丈夫真的逊色多少。社会习俗可以规定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但是即使在这一规矩最盛行的时候,仍然有大量的家庭的实权掌握在妻子手里。管你怎么规定,事实如此。

谈话者A:比如?家庭财政大权?

何止财政大权,很多家庭的根本事务其实都是妻子话事,只要她有个好娘家。

谈话者A:还是有前提。她的这个权利最终还是因为她有强者的地位和能力。但可不是全部男人都会娶这么强势的女性。

没这前提也不要紧,没有好娘家也不要紧,什么叫驭夫术?谁跟你说“强势”了?一点也不强势啊,很温柔啊,从不强求啊,【总是】。但是事情总是按照娘子的设想执行,低头一垂泪,神仙也下跪。这是事实权利,无需任何政府去授予,也不能用任何法律去剥夺。就算法律规定说用不着首妻同意,丈夫们还是得去征求首妻同意,不信邪你就试试看!要你狗命!以首妻所处的位置,真的要实施报复,易如反掌,人家每天睡你身边!

谈话者A:那,其实,二房也有优势。三房同样不赖……

二房进了门才有优势,没进门之前什么也不是,不要扯远了。你们要注意,首妻的这个优势是天然的,不是谁给的,而且谁也夺不走,这才是后世一夫一妻制的真正根源。

谈话者A:所以离婚这么频繁。

是的。但是你们要注意,即使现代,只要首妻愿意,一个人完全可以在事实上实现一夫一妻多妾,这实际上和最初的设定没有区别,逻辑上根本是顺理成章的。

只要首妻们普遍倾向于同意纳妾,那么就【呈现】出一夫一妻多妾制;只要首妻们普遍倾向于不同意,那么就【呈现】出一夫一妻制。所谓的法律,只能追认,事实上并不能校正。

事实上,天知道现在中国的各阶层到底事实上是什么婚姻体系?你隔壁邻居搞不好就是一夫一妻多妾,人家会告诉你吗??发现了吗,事实上这状况是不可知的,你上门去调查,只要人家不说,你将根本无法判断是不是不是这样。

谈话者A:搞不懂,他们到底是否存在爱情。多线程的爱,也不优质吧。爱,需要专注。

爱需要专注,根据是什么?

谈话者A:——暂时没有根据。

是的,爱需要专注,是自己可以去做的一个附加条件。

谈话者A:我有一个类似的神学论据,不过还是强调女的要专一。

没强调男性要专一?

谈话者A:没有,难道爱可能不专注?

爱是没有专注这一条的,爱情要不要专注,这才算是一个问题。爱要不要专注的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谈话者A:圣经里喜欢把上帝和他的选民,就是以色列民,比喻成夫妻关系,每每以色列转去拜偶像,就被形容为淫妇。

嗯。但是这样的话,只能用来约束基督徒呀,因为这个论证得以被承认,要以圣经是绝对真理为前提,这个前提对非基督徒没法用——我的要点不在于到底是不是专一,而是在于,为什么是只对妻子有要求。

爱情中的爱,它的专一性的要求来自被爱者的意愿。你爱对方,对方需要专一,那么专一对你来说就是必须要考虑的东西;你爱对方,你自己想专一,那么这也不用说,这自然是专一的;你爱对方,对方是不是肯定非要你专一不可?这其实恐怕是因人而异的问题。

现在剩下最后一点:你爱对方,你自己可不可以【主动不想专一,却又自称是爱】?这才是专一问题真正的要害。我的看法是,可以,只是你无权强迫对方接受你的不专一。

假如我自己是【被爱者】,你爱我,你说你不想专一,而我爱你,我也反过来只有努力去试图接受。要是接受不了,只好不勉强。

谈话者A:他自己怎么过自己那关的呢?我很好奇。不觉得愧对自己爱的人吗?

没准人家根本不觉的有关要过啊。

谈话者A:那么一个人主动不想专一,有没有权利去要求对方专一呢?

有权利【请求】对方专一,这意思是,他可以把自己的意愿表达出来。

谈话者A:对方说,既然你也不专一,我也不想专一,于是那个主动不想专一的人,受不了这样的回答,转身走了。

那也不能勉强啊,怎么勉强?一个爱人的人,是无论如何不可以说“你不专一被我发现我杀了你”的。能说吗?专一问题,在我看来,如果你真的感到不安,唯一能做的,就是凭借自己的魅力让对方自然的专一,除此之外任何的外部限制、实力要挟,都是至少和爱本身矛盾的。

谈话者A:如果做不到呢,魅力不够,ta 可以为了找平衡也不专一么?

可以啊,但是那样的话,这专一是建立在相互的怯懦之上,建立在相互的“不敢”上,这必定会导致双反互相的和对自身的双重轻蔑——“他其实不喜欢我(轻蔑自己的无魅力);他只是怕我(轻蔑对方的无勇气)”——有了这两个轻蔑,则爱的甜蜜就成苦灰了,我瞧不起我自己,我也瞧不起你。

这很快会从语言上显露出来——不恭敬,甚至不尊重,同时也能接受不恭敬和不尊重。于是你经常可以看到两夫妻互相之间那种轻蔑的神气,因为“懒得折腾”而被维系的关系,这些都是依靠相互胁迫而得到专一保障的后果,几乎必然如此。

我的看法是,婚姻最终限制的是行为。你可以在心里爱多其他人一些,这谁也限制不了你,甚至你自己也限制不了你自己。但是,在行为上必须以婚配者为尊。

谈话者A:分裂哦。

这不是分裂啊,这是现实来说其实只有这一个处理办法。不然怎么办?靠自欺欺人说其实我不爱这个还是不爱那个?还是说今天突然觉得这个好令我感动,于是就把第二名踢掉,换正宫?还是所谓的含泪掐断爱的幼苗?掐它往往结果更糟,别说首先这会导致强烈的不甘心,一个很普遍的后果是,这位为原配“牺牲了自己的爱情”的家伙还要不自觉的报复原配。是没“背叛”,但是一辈子再没给过原配好脸色,而且,要是原配不满意,有一天要想离婚跟别人……那结果不会好看的。

谈话者A:有没有永恒的专一?

当然有啊,一个人到死都专一就永恒了。地球上生活过少说数百亿人,什么样的模式都有过。

谈话者A:“竞争”一词其实很不全面。但是用夸张的手法描述了爱情的残酷性。爱情的残酷的一面。

这么说是错的,这个“竞争”也是它的一部分。这个“竞争”,更准确的叫法是“争宠模式”,也就是用自己的优秀或者痴情去争取对方的爱与关注,然后,【靠着自己远远的胜过一切竞争者,去造就一个专一的地位】。它的潜台词是“我比一切其他人都强!我就先让你上瘾,然后你如果不忠于我,我就让你知道痛苦!给你留下永远的遗憾!”这就是所谓的【竞争与专一】的关系,【争来的专一】。表面上看,这和基于爱而获得的专一差不多,因为这个一样并不排除对方选择的自由。

谈话者A:“竞争获得的专一,和基于爱获得的专一……”

不,是【基于【优秀】而【赢得】的专一】,和【基于【被爱】而【获得】的专一】,只要你真正的把这两者表述正确,它们的差别就一目了然了。

谈话者A:前者是因为对方贪?后者才是因为对方爱?

是的,这多么明显啊。

前者你能得逞,是因为对方【既贪且懦】;后者你能达成,是因为对方【既爱且勇】。前者会令你心生不可遏制的傲慢,因为对方的专一是不能抵抗你的结果,是因为你的强大,同时又令你心生不可遏制的恐慌。因为你深知你不是这世上最强大的,将来你不可避免会年老色衰、昏聩,即使不是将来,你又怎么知道明天不会有一切都强过你的人出现?你自己赢得了这个专一,说明他抵抗不了这个,那么更加说明他更抵抗不了那个!于是街边走过的帅哥美女,都会让你惊恐不安。

这个后面的故事我想所有人都耳熟能详,基于被爱而获得的专一。其实和你是没关系的,与你的努力可以说无关,并不因为你优秀,我就肯定多关注你一些,也许反而是因为你柔弱,我才关注你,这实在难说。

你自己的作为,和我对你的专注,这两者的联系是神秘的。作为更强一点,可能导致后者增强,也可能导致后者减弱;作为更弱一点,可能导致后者减弱,也可能导致后者增强。无论是变化的方向和幅度,甚至样式和过程,除了变幻莫测之外,还因人而异!试图去完全掌握这个关系,然后通过驾驭这个关系来操纵对方的关注程度,这首先在技术上根本就是不可行的。其次在道义上,别忘了,你爱他!爱的话,根本就不能这么干!耍手段让对方离不开,由此而得到的专一,本身就是爱的毒药。

所以:【要求】对方专一,首先在技术上不可行,其次缺乏道义的立场。

谈话者A:所以,其实要求对方专一也是没什么意义的事情。

即使有意义,这意义也会是得不偿失的。简单说,可以说唯一的意义,就是假如能相信对方很专一,就可以省下一些必要的勇气。

谈话者A:那么我的结论就是,要求对方专一其实是要求对方不要贪,同时要求对方控制自己,不要任凭自己的“喜欢”变成“爱”。

问题是,你这么要求了,你怎么去解释你的爱呢?

谈话者A:为什么不能解释?

你在给对方制造本来不存在的新的不便。

谈话者A:不便肯定是有的啦,活着就是不方便的。

不能这么说的,因为一旦允许这一条,就有一个问题:到什么界限为止?给对方造成不方便到什么程度,还可以说是爱?

谈话者A:被爱者难道不可以要求对方不要贪心么?

可以,但是如果你【爱】,你便不可以要求了。并且,即使是被爱,也只能表明意愿,不能强迫对方不愿意,你可以拒绝给予对方爱的机会,这权利是天然的。

谈话者A:双方都不希望对方贪心,那么专一还是可行的。

都“不希望”,有什么用呢?破坏专一的力量是人力无法阻挡的。比如,你不可能【决定】不喜欢,也不可能在喜欢之后【决定】不爱。你只能决定不【做】XXX行为,即使爱,也可以决定不行动。这个是你可以决定的,前面两阶段,人自己没得决定。

谈话者A:喜欢之后,刻意保持距离,或者采取必要手段,其实未必一定会爱呀,喜欢到爱不是必然的吧。

喜欢到爱,只有【爱】,才能给【保持距离】这一决定以足够的动力。如果只是喜欢而不爱,反而会导致赤裸裸的贪婪。那样的话,保持距离就是因为怕了,因为害怕损失。而损失这个东西,是可以靠技术去回避的,往往人们不会选择保持距离,而是选择技术性的解决会导致损失的方面解决完以后,肆无忌惮的要。

谈话者A:那么你可不可以因为对着原配的爱,去避免这样的贪婪。

这个恐怕只有努力去做,能不能真的战胜,有时候很难说。但是呢,如果真正的【爱】着多人,总能寻到该做的准绳,可以因为爱而接受失去,接受遗憾。

谈话者A:若是一个人有足够的能力摆平所有的大妈二妈三妈……n妈,旁人是不好说什么的。

不,那不是能力,也不是摆平,那是幸运,是被爱到那种程度。那不是取决于那个看起来很风光的人的,那人只是很幸运,不是很能干。假设是能力,那么这个体系里的所有人都是因为软弱了;假设是幸运,那么这个体系里的所有人都是因为勇敢。

谈话者A:幸运会遭人忌恨,这种“能干”倒是还可能被人佩服。

不的,因为这种“能干”,实际上是一种骗术的高明,是不公平的。而那种幸运,则没有这个不公平的因素,旁人才真正的没什么可说的。

谈话者A:“简单说,可以说唯一的意义,就是假如能相信对方很专一,就可以省下一些必要的勇气可以安心一点”为什么要相信呢?为什么不相信,对方总是要去爱更多的人的,而为这个做好准备呢?

因为人都很贪安全感啊,一旦安全感不足,总是要采取些行动,不然会焦虑。那个是因为人都厌恶【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谈话者A:要知道,这样去相信,万一被破坏了,效果是致命的。

不,那样矫枉过正了,对方也许会爱上别的人,也许不会。也许根本就不爱我,也许爱着我他自己不知道。

谈话者A:这个又是怎么来的?

要学会按照客观事实的版本去接受。

谈话者A:客观事实……爱上别人是将来的事情。

这种接受的结果,就是“永远相信,永远盼望”。

谈话者A:这不是靠现在的事实而可以推理的。

是的。

谈话者A:盼望和相信对方不会爱别人?

不,盼望和相信对方足够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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