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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一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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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话者A：“一夫一妻”，和“爱”的定义一样来自于圣经，不是人自己为了社会稳定发明出来的。

这说法不确切。更准确的说，一夫一妻制来自更古老的法条，极早的法典里往往如此规定：男子要多娶，需要经过妻子同意。这才是真正的最古老的夫妻制度。

几乎所有的文化，除了不定婚制，只要是固定配偶关系的，在最原始的阶段都是这样设计的——可以多娶，但要原配同意。只是这一点发展到后来，变成了普遍的不同意。它演变成了事实上的一夫一妻制，或者一夫一妻多妾制。而这个首妻优势不是谁给予的，而是天然的。

首妻，原配，先天的具有优势，她有影响事态的能力，可以通过制造事端来达成阻止事态的结果，不征求她的同意在现实层面是存在问题的。就算你立法不承认首妻的权利，她其实仍然握有【权力】，她仍然可以使用事实的权力去主张她的意愿，明白我说的意思吗？【自然法最本原】，首妻因为天然的有影响事态的能力，法律是无法唱反调的。

> 谈话者A：这是首先需要首妻有自由的能力，如果首妻处在弱势，甚至离开了丈夫都无法独立生活，那首妻哪有什么话事权。

你这想法太天真啦。实际上不管法律是怎么规定女人的权利地位的，女人【事实上】的权利地位从来就没有比她的丈夫真的逊色多少。社会习俗可以规定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但是即使在这一规矩最盛行的时候，仍然有大量的家庭的实权掌握在妻子手里。管你怎么规定，事实如此。

> 谈话者A：比如？家庭财政大权？

何止财政大权，很多家庭的根本事务其实都是妻子话事，只要她有个好娘家。

> 谈话者A：还是有前提。她的这个权利最终还是因为她有强者的地位和能力。但可不是全部男人都会娶这么强势的女性。

没这前提也不要紧，没有好娘家也不要紧，什么叫驭夫术？谁跟你说“强势”了？一点也不强势啊，很温柔啊，从不强求啊，【总是】。但是事情总是按照娘子的设想执行，低头一垂泪，神仙也下跪。这是事实权利，无需任何政府去授予，也不能用任何法律去剥夺。就算法律规定说用不着首妻同意，丈夫们还是得去征求首妻同意，不信邪你就试试看！要你狗命！以首妻所处的位置，真的要实施报复，易如反掌，人家每天睡你身边！

> 谈话者A：那，其实，二房也有优势。三房同样不赖……

二房进了门才有优势，没进门之前什么也不是，不要扯远了。你们要注意，首妻的这个优势是天然的，不是谁给的，而且谁也夺不走，这才是后世一夫一妻制的真正根源。

> 谈话者A：所以离婚这么频繁。

是的。但是你们要注意，即使现代，只要首妻愿意，一个人完全可以在事实上实现一夫一妻多妾，这实际上和最初的设定没有区别，逻辑上根本是顺理成章的。

只要首妻们普遍倾向于同意纳妾，那么就【呈现】出一夫一妻多妾制；只要首妻们普遍倾向于不同意，那么就【呈现】出一夫一妻制。所谓的法律，只能追认，事实上并不能校正。

事实上，天知道现在中国的各阶层到底事实上是什么婚姻体系？你隔壁邻居搞不好就是一夫一妻多妾，人家会告诉你吗？？发现了吗，事实上这状况是不可知的，你上门去调查，只要人家不说，你将根本无法判断是不是不是这样。

> 谈话者A：搞不懂，他们到底是否存在爱情。多线程的爱，也不优质吧。爱，需要专注。

爱需要专注，根据是什么？

> 谈话者A：——暂时没有根据。

是的，爱需要专注，是自己可以去做的一个附加条件。

> 谈话者A：我有一个类似的神学论据，不过还是强调女的要专一。

没强调男性要专一？

> 谈话者A：没有，难道爱可能不专注？

爱是没有专注这一条的，爱情要不要专注，这才算是一个问题。爱要不要专注的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 谈话者A：圣经里喜欢把上帝和他的选民，就是以色列民，比喻成夫妻关系，每每以色列转去拜偶像，就被形容为淫妇。

嗯。但是这样的话，只能用来约束基督徒呀，因为这个论证得以被承认，要以圣经是绝对真理为前提，这个前提对非基督徒没法用——我的要点不在于到底是不是专一，而是在于，为什么是只对妻子有要求。

爱情中的爱，它的专一性的要求来自被爱者的意愿。你爱对方，对方需要专一，那么专一对你来说就是必须要考虑的东西；你爱对方，你自己想专一，那么这也不用说，这自然是专一的；你爱对方，对方是不是肯定非要你专一不可？这其实恐怕是因人而异的问题。

现在剩下最后一点：你爱对方，你自己可不可以【主动不想专一，却又自称是爱】？这才是专一问题真正的要害。我的看法是，可以，只是你无权强迫对方接受你的不专一。

假如我自己是【被爱者】，你爱我，你说你不想专一，而我爱你，我也反过来只有努力去试图接受。要是接受不了，只好不勉强。

> 谈话者A：他自己怎么过自己那关的呢？我很好奇。不觉得愧对自己爱的人吗？

没准人家根本不觉的有关要过啊。

> 谈话者A：那么一个人主动不想专一，有没有权利去要求对方专一呢？

有权利【请求】对方专一，这意思是，他可以把自己的意愿表达出来。

> 谈话者A：对方说，既然你也不专一，我也不想专一，于是那个主动不想专一的人，受不了这样的回答，转身走了。

那也不能勉强啊，怎么勉强？一个爱人的人，是无论如何不可以说“你不专一被我发现我杀了你”的。能说吗？专一问题，在我看来，如果你真的感到不安，唯一能做的，就是凭借自己的魅力让对方自然的专一，除此之外任何的外部限制、实力要挟，都是至少和爱本身矛盾的。

> 谈话者A：如果做不到呢，魅力不够，ta 可以为了找平衡也不专一么？

可以啊，但是那样的话，这专一是建立在相互的怯懦之上，建立在相互的“不敢”上，这必定会导致双反互相的和对自身的双重轻蔑——“他其实不喜欢我（轻蔑自己的无魅力）；他只是怕我（轻蔑对方的无勇气）”——有了这两个轻蔑，则爱的甜蜜就成苦灰了，我瞧不起我自己，我也瞧不起你。

这很快会从语言上显露出来——不恭敬，甚至不尊重，同时也能接受不恭敬和不尊重。于是你经常可以看到两夫妻互相之间那种轻蔑的神气，因为“懒得折腾”而被维系的关系，这些都是依靠相互胁迫而得到专一保障的后果，几乎必然如此。

我的看法是，婚姻最终限制的是行为。你可以在心里爱多其他人一些，这谁也限制不了你，甚至你自己也限制不了你自己。但是，在行为上必须以婚配者为尊。

> 谈话者A：分裂哦。

这不是分裂啊，这是现实来说其实只有这一个处理办法。不然怎么办？靠自欺欺人说其实我不爱这个还是不爱那个？还是说今天突然觉得这个好令我感动，于是就把第二名踢掉，换正宫？还是所谓的含泪掐断爱的幼苗？掐它往往结果更糟，别说首先这会导致强烈的不甘心，一个很普遍的后果是，这位为原配“牺牲了自己的爱情”的家伙还要不自觉的报复原配。是没“背叛”，但是一辈子再没给过原配好脸色，而且，要是原配不满意，有一天要想离婚跟别人……那结果不会好看的。

> 谈话者A：有没有永恒的专一？

当然有啊，一个人到死都专一就永恒了。地球上生活过少说数百亿人，什么样的模式都有过。

> 谈话者A：“竞争”一词其实很不全面。但是用夸张的手法描述了爱情的残酷性。爱情的残酷的一面。

这么说是错的，这个“竞争”也是它的一部分。这个“竞争”，更准确的叫法是“争宠模式”，也就是用自己的优秀或者痴情去争取对方的爱与关注，然后，【靠着自己远远的胜过一切竞争者，去造就一个专一的地位】。它的潜台词是“我比一切其他人都强！我就先让你上瘾，然后你如果不忠于我，我就让你知道痛苦！给你留下永远的遗憾！”这就是所谓的【竞争与专一】的关系，【争来的专一】。表面上看，这和基于爱而获得的专一差不多，因为这个一样并不排除对方选择的自由。

> 谈话者A：“竞争获得的专一，和基于爱获得的专一……”

不，是【基于【优秀】而【赢得】的专一】，和【基于【被爱】而【获得】的专一】，只要你真正的把这两者表述正确，它们的差别就一目了然了。

> 谈话者A：前者是因为对方贪？后者才是因为对方爱？

是的，这多么明显啊。

前者你能得逞，是因为对方【既贪且懦】；后者你能达成，是因为对方【既爱且勇】。前者会令你心生不可遏制的傲慢，因为对方的专一是不能抵抗你的结果，是因为你的强大，同时又令你心生不可遏制的恐慌。因为你深知你不是这世上最强大的，将来你不可避免会年老色衰、昏聩，即使不是将来，你又怎么知道明天不会有一切都强过你的人出现？你自己赢得了这个专一，说明他抵抗不了这个，那么更加说明他更抵抗不了那个！于是街边走过的帅哥美女，都会让你惊恐不安。

这个后面的故事我想所有人都耳熟能详，基于被爱而获得的专一。其实和你是没关系的，与你的努力可以说无关，并不因为你优秀，我就肯定多关注你一些，也许反而是因为你柔弱，我才关注你，这实在难说。

你自己的作为，和我对你的专注，这两者的联系是神秘的。作为更强一点，可能导致后者增强，也可能导致后者减弱；作为更弱一点，可能导致后者减弱，也可能导致后者增强。无论是变化的方向和幅度，甚至样式和过程，除了变幻莫测之外，还因人而异！试图去完全掌握这个关系，然后通过驾驭这个关系来操纵对方的关注程度，这首先在技术上根本就是不可行的。其次在道义上，别忘了，你爱他！爱的话，根本就不能这么干！耍手段让对方离不开，由此而得到的专一，本身就是爱的毒药。

所以：【要求】对方专一，首先在技术上不可行，其次缺乏道义的立场。

> 谈话者A：所以，其实要求对方专一也是没什么意义的事情。

即使有意义，这意义也会是得不偿失的。简单说，可以说唯一的意义，就是假如能相信对方很专一，就可以省下一些必要的勇气。

> 谈话者A：那么我的结论就是，要求对方专一其实是要求对方不要贪，同时要求对方控制自己，不要任凭自己的“喜欢”变成“爱”。

问题是，你这么要求了，你怎么去解释你的爱呢？

> 谈话者A：为什么不能解释？

你在给对方制造本来不存在的新的不便。

> 谈话者A：不便肯定是有的啦，活着就是不方便的。

不能这么说的，因为一旦允许这一条，就有一个问题：到什么界限为止？给对方造成不方便到什么程度，还可以说是爱？

> 谈话者A：被爱者难道不可以要求对方不要贪心么？

可以，但是如果你【爱】，你便不可以要求了。并且，即使是被爱，也只能表明意愿，不能强迫对方不愿意，你可以拒绝给予对方爱的机会，这权利是天然的。

> 谈话者A：双方都不希望对方贪心，那么专一还是可行的。

都“不希望”，有什么用呢？破坏专一的力量是人力无法阻挡的。比如，你不可能【决定】不喜欢，也不可能在喜欢之后【决定】不爱。你只能决定不【做】XXX行为，即使爱，也可以决定不行动。这个是你可以决定的，前面两阶段，人自己没得决定。

> 谈话者A：喜欢之后，刻意保持距离，或者采取必要手段，其实未必一定会爱呀，喜欢到爱不是必然的吧。

喜欢到爱，只有【爱】，才能给【保持距离】这一决定以足够的动力。如果只是喜欢而不爱，反而会导致赤裸裸的贪婪。那样的话，保持距离就是因为怕了，因为害怕损失。而损失这个东西，是可以靠技术去回避的，往往人们不会选择保持距离，而是选择技术性的解决会导致损失的方面解决完以后，肆无忌惮的要。

> 谈话者A：那么你可不可以因为对着原配的爱，去避免这样的贪婪。

这个恐怕只有努力去做，能不能真的战胜，有时候很难说。但是呢，如果真正的【爱】着多人，总能寻到该做的准绳，可以因为爱而接受失去，接受遗憾。

> 谈话者A：若是一个人有足够的能力摆平所有的大妈二妈三妈……n妈，旁人是不好说什么的。

不，那不是能力，也不是摆平，那是幸运，是被爱到那种程度。那不是取决于那个看起来很风光的人的，那人只是很幸运，不是很能干。假设是能力，那么这个体系里的所有人都是因为软弱了；假设是幸运，那么这个体系里的所有人都是因为勇敢。

> 谈话者A：幸运会遭人忌恨，这种“能干”倒是还可能被人佩服。

不的，因为这种“能干”，实际上是一种骗术的高明，是不公平的。而那种幸运，则没有这个不公平的因素，旁人才真正的没什么可说的。

> 谈话者A：“简单说，可以说唯一的意义，就是假如能相信对方很专一，就可以省下一些必要的勇气可以安心一点”为什么要相信呢？为什么不相信，对方总是要去爱更多的人的，而为这个做好准备呢？

因为人都很贪安全感啊，一旦安全感不足，总是要采取些行动，不然会焦虑。那个是因为人都厌恶【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 谈话者A：要知道，这样去相信，万一被破坏了，效果是致命的。

不，那样矫枉过正了，对方也许会爱上别的人，也许不会。也许根本就不爱我，也许爱着我他自己不知道。

> 谈话者A：这个又是怎么来的？

要学会按照客观事实的版本去接受。

> 谈话者A：客观事实……爱上别人是将来的事情。

这种接受的结果，就是“永远相信，永远盼望”。

> 谈话者A：这不是靠现在的事实而可以推理的。

是的。

> 谈话者A：盼望和相信对方不会爱别人？

不，盼望和相信对方足够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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