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但是不想爱了”,怎么办
“爱,但是不想爱了”,怎么办?那么有两个问题你要先回答我。
第一:你认为什么是爱?
第二:你爱不爱他?
缺了这两个答案,你的“怎么办”是没法求出答案的。
谈话者A:我觉得爱太深了 我应该是喜欢。
因为已知条件不足,这是没法求解的。
谈话者A:刚开始激情那会算爱吗?
你觉得什么是爱?你也可以参考我的答案。
谈话者A:那篇我看了。
如果那篇的答案你认可,那么,我们暂时认定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爱是服从的志愿】。然后第二个问题:你爱不爱他?
谈话者A:如果是服从的志愿,那就是我爱过他,但是现在没那么爱了。
这个问题实际上已经转化成这个形式:你还是否有服从他的志愿?有,还是没有?
我要先解释一下:有的话,就要首先把他的福利和愿望放在你的需求之前去考虑。并且你也愿意这样做。
谈话者A:以前是这样的。
没有,就是优先考虑你自己。那么,你现在是要优先考虑你自己吗?如果优先考虑你自己,那么你和他继续保持关系的主要依据,就是:以后的选择会不会比他更糟。
谈话者A:有个问题,现在如果他问我的话我也会不由自主的优先他,但是事后会觉得委屈。
委屈不是问题。问题是是否认为这是【对的】或者【好的】,这是不是你【想要的】。
谈话者A:不是吧,现在我看到他会觉得有些厌恶,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么你现在是【爱,但是不想爱了】,你不由自主有服从的志愿,那么就是爱还客观存在着。
谈话者A:会不会现在的爱只是个形式了,精神已经没有了。
不。爱没有什么形式和精神的分别,它本来就是纯精神。
谈话者A:客观存在是怎么回事?
你还会不由自主的优先考虑他开不开心——这是一个客观现象。
谈话者A:现在是这样的。
这就是爱还存在的客观证据。
谈话者A:如果还爱的话,为什么会觉得厌恶?总想挑毛病。
爱并不能导致喜欢,爱只能导致【接受】。【欲望】才会导致【喜欢】。
谈话者A:这样不是很痛苦吗?一方面挑毛病,一方面又分不开。
爱并不意味着在实际关系上不分离啊,你在乱用词。你可以爱身上有令你厌恶的东西的人,你厌恶他(的某些方面)和你爱他是不矛盾的,你离开他也和你爱他并不矛盾。
爱是爱,厌恶是厌恶,离开是离开。并不一定爱,就要【喜欢】对方的一切,就要永远保持实际关系。这中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关系。
谈话者A:我越想越乱了啊,之前觉得我是不爱了,现在发现还是爱的话,到底怎么办啊?
还在爱,只是你应该怎么办的一个影响参数啊。不必着急。
谈话者A:这个影响挺大了。
首先:刚才的推论你有没有疑问?
谈话者A:木有。
关于你还在爱这个结论,你有没有疑问。
谈话者A:木有。
如果没疑问,我们就要当结论用来推别的东西了。你要重新检查刚才的过程。
A)爱是服从的志愿
B)你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把他的快乐放在你自己的利益前面考虑问题——这是一个客观现象
于是,得出【你还在爱】的结论。
如果你确认爱是服从的志愿,那么你还在爱他。站在这个结论上去考虑第二个问题:你可不可以不爱了?
因为你要先【可以不爱】,才能考虑【不爱】。不是吗?那么,已经爱一个人,可以自己决定不再爱吗?
谈话者A:我不能决定。
【服从的志愿】,能够兼容【自行取消】吗?这个定义,用的是【志愿】,不是【义务】。如果爱是服从的【义务】,那么义务只能由对方解除,你不能自己取消你的【义务】。
谈话者A:你是说我可以不爱啊。
但是【志愿】,它的意思是【你愿意】,【你愿意服从,所以服从】。你当然可以【随时随地决定不再愿意】,也就是说:你有决定不再爱的权利。随时随地。
谈话者A:所以牵扯到“自由”的关系吧。
如果你的爱是指【服从的志愿】。
谈话者A:我觉得我立场很弱的,肯定会反复。
那么你就可以在爱着他的前提下,考虑不爱他。你可以反复,愿意或者不愿意,总在你的手里。所以:你可以考虑不爱了。这没问题。你没必要因为发现你还爱着他,就认为自己【无权】考虑不继续爱下去,就认为自己【无权】考虑离开。我想你刚才大叫一声“这改变了很多”,事实上是默认的认为“如果有爱就不该考虑这个问题”吧。
谈话者A:我一直觉得如果爱,就无权离开他。我没有大叫,默默地哭了……
那是因为你的爱不是【服从的志愿】,而是【服从的义务】。
谈话者A:我被奴役了吗?
如果爱就无权停下,那么当你说了爱,你和奴隶的确已经没分别了啊。分别在哪?
未必你被奴役了,因为这不是他对你所做的,这是你自己对自己所做的。He didnt do this to u, U did.U r a slave, but not slaved.
谈话者A:其实我有渐渐发现这不是我想要的,虽然还在爱。
这很正常。我一向在说: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并不是你愿意或者不愿意,它就会出现或者不出现。也并不因为你愿意或者不愿意,它就消失或者不消失。你和它的关系,不是直接控制关系,而是一种很间接的互动关系。类似疾病、习惯、本能和你的关系一样。你不能仅凭意愿直接让它出现或者消失,你要凭你的意愿,去采取一些对它有力或者不利的行为,去导致它出现或者消失。这些行为造成的事实,会影响到它。
谈话者A:这几天在冷落中。
是的,但是你不是因为不爱而那么做得,你是因为不想爱而那么做的。
谈话者A:嗯。
所以,这和你还在爱并不矛盾。记住:爱并不是一种态度。爱是存在于你的意识世界里的一个具体的事实。就好像一块石头,或者一只小狗一样。你对某人的爱,事实上更类似一个仅仅和你有关但是并不【属于】你的东西。
谈话者A:这句要保存!
它有重量,有体积,是个【不直接依赖你主观意识的存在,你对它有能动作用】。你看到我引用的这个【经典定义】了吗?
谈话者A:有点眼熟。
【你的爱】和【你的房子】【你的衣服】一样,是【客观存在】。是【你】自身之外的【东西】,你不能凭着意念让房子消失,你只能卖掉,或者搬走,或者放火烧掉它。
谈话者A:你觉得我应该跟他说这么清楚吗?
不需要。
谈话者A:就说不想爱了。
你可以简单的说不想继续了,不要随便提爱字。
谈话者A:要找一个合适的理由吗?
因为提到爱字,会很复杂。会涉及到大量的稀里糊涂的传统“理念”。
对谁合适的理由?对他吗?
谈话者A:他。
在他眼里,存在什么“合适的理由”吗?
谈话者A:我不知道。
他认为“爱是服从的义务”的话,那么你就是要死,也不构成合适的理由。——请死在我怀里吧。然后你怎么回答?
谈话者A:这就是本质问题了,肯定不能在一起。
但是【你的理由不合适】。换句话说,你要先给出一个合“适的理由”,然后等他同意;如果他否决,你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否决他的否决;是这样吗?
谈话者A:我想要一个让他可以接收的说法,不会太残忍也不会让他想要继续纠缠。
你还爱着他啊:)。
谈话者A:这是理由?
前半句就是证据,“觉得不合适”,这样的理由一般足够了。
谈话者A:我觉得这个不合适短期适用,如果他说不合适为什么在一起3年怎么办?
= =这算什么反驳啊,需要这么久,才发现不合适啊。
谈话者A:不合适后面要跟论据吗?
这个问题,已经转化成“用不合适做理由分手,需要怎么做”了。
一次整理:龙剑飒 二次整理:哪吒
Last updated
Was this helpf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