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要对应被爱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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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过不要去为“他到底爱不爱我”寻找证据,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提到爱要对应被爱。既然爱要对应被爱,那么必须要有一个判别的手段。这个跟“不要寻找被爱的证据”就矛盾了。这个矛盾是否意味着一种错误?
其实没有。我们只需要稍作辨明就能分开这两者。前者的爱,是【loved】;而后者的爱,指的是【charished】。
you don’t find. you don’t look for evidence for being loved, but you need some proof for being cherished.
谈话者A:爱要对应被爱这个是CHARISH?
是的。这个才是“爱要对应被爱”的恰当翻译。
谈话者A:我记得你说过charish是类似慈善,是你和神之间的交代?
【爱需要被“珍惜”】。爱的本质就是慈善(charity)。Charity shall be cherished.这是“爱要对应被爱”。我给你的东西是无偿的,是不求回报的,是纯然为了你的,也是不会收回的——【但是,它是不可虚掷的】,【也是不可被用作伤害的】。不单如此,这个评判标准还在【我】的手里,而不是在你手里。你们只需要比照慈善者的心态,就能完全的理解这种立场和伦理。
谈话者A:评判标准是指回应的标准?还是我愿意怎么给予的标准?
我捐给你十万,不要你做任何回报,不用你给我扬名,不需要对我有任何好处,但是有两条:第一,这不该被浪费。第二,这不该被用来伤害别人——包括你自己。这两条事实上都是由慈善者【自由心证】的。慈善者【在任何意义上】觉得这份付出被浪费或者被错用了,她就有权利甚至有责任要停止继续输出。在这里事实上无需给出任何客观的指导标准。每个爱人的人心里事实上都有而且应该有这样的尺度。她的尺度无论多么“苛刻”或者“不近情理”都是在她自己自由权利之内的。唯一能调整她的“苛刻度”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假如她的标准过于苛刻,她将找不到可爱(lovable)之人。而这恰恰是一个完美的抑制因素。任何一个懂得爱人本身的满足的人,真正最在意的反倒是这样一个无人可爱的局面。因此,我丝毫不认为一个真正能做到charity的人会真的“过于苛刻”。她必定会从宽和从缓到她可以承受的尽头,而绝不会在任何意义上故意的抬高这个标准来作为自己不必付出的理由——因为对她来说这种付出是一种福利,是一种享受,而不是相反。
这里必须要注意的一点是,这种Charish(珍惜),【绝不是】指“我给了你十万,你要珍惜【我】”。而是指“我给了你十万,你要珍惜【这十万本身】”。
谈话者A:就是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吧。
是的——对我个人有益处当然不拒绝,但是那个益处不是决定我会不会停止付诸行动的决定因素。但是如果我感觉我付出的东西被浪费了,对你没有产生好处甚至对你产生了坏处,我就必须要停止了。
谈话者A:问题:他到底爱不爱我。里的爱算什么呢?
love啊。
谈话者A:我以为本群里说的LOVE都是等同于CHARITY的。
或者更贴切的说:fancy。精确的说——“他到底爱不爱我”里面问的其实是迷恋(fancy)。
我们需要警示一下人们注意区别“爱”这个字背后到底是什么意思。要对应被爱是基本法则之一,这不由得人不看它。
整理:枫叶兰 编辑:哪吒 审核:四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