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祝的故事是爱情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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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者A:梁祝的故事是爱情故事吗?
我简单的问你:你觉得他们会怎么过日子?喜结连理之后,只怕一样是要夫唱妇随,要讲妇德、妇言、妇容,一样有七出之条,那么爱在哪?
谈话者A:没有爱,至少我没发现爱的踪迹。
是的,那么梁山伯对祝英台是不是爱?他是看见一个好美人儿。祝英台对梁山伯是不是爱?她是看见一个好夫家。她之所以选择梁山伯,更大的原因在于对婚后生活比较有盼头,她之所以不愿嫁另一个,是因为觉得婚后生活很不爽。
谈话者A:做官的可能性大一点?
不,是对她好些,看起来人比较温柔敦厚。这很难说是爱,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自利。
谈话者A:所以这不是爱情故事,是吧?
嗯,这不是爱情故事。因为三从四德中没有爱可言,有爱者,不可以主张三从四德,不可以主张七出,不可以主张夫为妻纲,不可以主张妻子对自己的长辈有孝敬的义务,不可以主张进了我家门,就是我家人,死了也是我家鬼。爱不允许【要求】对方服从,这是无法兼容的,这些其实是非常浅显的道理。
一个古人对另一个古人“示爱”,搞到最后,却是夫为妻纲。我们不必看之前有多么缠绵,有多么不舍,有多么“忠诚”,因为看这没有意义。那只是为了惊人的利益而下的重注罢了,已经没爱可言了。那可是【夫为妻纲】,你知道什么叫【夫为妻纲】吗?什么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以此为最终诉求,你根本无爱可谈。你这是请我吃两顿好的,对我先加以颜色,表示恋恋不舍,为我辗转反侧……最后是想把我摆上桌下酒!要是摆不上桌,你就活不下去!这不是勇敢,这是脆弱!
谈话者A:那么一个男人落魄,他的妻子依然不离不弃,是不是也有两种解释呢? 一个是出于伦理的限制,另一种是出于爱这样吗?
是的,不错,中国古代的伦理体系,是一种【爱的近似物】。
谈话者A:如果仅仅是觉得人敦厚,所以喜欢一个人,这也算是私欲的话,谁爱上一个人不是因为他身上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呢?
喜欢是可以的,贪爱相生。中国古代的伦理关系,给出了非常细致的讨论。以至于可以这么说,你完全照做,便可以极其的接近达成一种类似爱的表现。比如,从一而终,锁死了从一而终,你不从一而终的话,那么举世都会鄙视你,千夫所指叫你不得好死。用了这样的重压,把从一而终锁死了。锁死了之后,你自然“恒久忍耐”,自然“永远相信”,自然“永远盼望”,自然“不求自己的益处”,看见了吗?【极近于爱】。
邻居和宗族的刺刀见红的威胁,可以逼得你非“爱”不可。就是你装,也要给我装出来,至少,“在外人面前一定要给他面子”。对男性也一样,“糟糠之妻不下堂”。下堂了,仕途上的前程,学术上的名望你就甭想了,阉割掉你的事业和人生价值!你要是敢拈花惹草,那么你就是道德败坏。于是,你不得不“爱”,你也要“从一而终”。
在这个背景下,创造了大量的“爱情故事”,譬如苦受寒窑啊,譬如哭长城啊。
谈话者A:你说的是古代的伦理纲常,但梁祝本身就是反这种世俗的。比如,门不当户不对,凭什么说那不是爱情呢?
古代纲常并不反对门不当户不对,并没有这一条,世俗也并不反对。梁祝里面要说有什么反纲常,反的实际上是父母之命,这也是误解。
谈话者A:既然能反,他们若结婚,那就并不一定会按纲常来吧?
我且问你: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是谁说的?他们根本没反什么东西,反了吗?私奔了吗?野合了吗?都没有。一个乖乖出嫁,一个忧愤而死,然后另一个郁郁而终。这根本谈不上反抗——再说相爱也并非一定要结婚吧,乖乖出嫁的不是中途下轿了吗? 个人的力量毕竟是单薄的,不是想私奔就奔得了的。哭拜亡灵,若非亡灵,连下轿她也未必做得到。
说实话,这是我们的“历史学家”非要说中国古人有爱情,要填补国内空白硬拗出来的。梁祝故事,沾染了强烈的阶级斗争动机,对它的分析是荒腔走板的:
“《梁祝》细腻地呈现一段唯美彻骨、惊天动地的爱情。 出身富裕人家的祝英台反抗传统社会对女子的不平等待遇和束缚,争取到与男孩子一同读书受教育的机会。继而挑战长久以来“门当户对”的观念,与同窗三年的平民子弟梁山伯相恋,为自己争取婚姻自由。然而,保守的年代却棒打鸳鸯两分离。但梁、祝的真情,终究感动天与地!二人化成彩蝶翩翩飞舞,溶入多彩、自由的天空,所经之处,花儿漫天开放。”
【反传统】 + 【争取婚姻自由】 + 【反封建枷锁】 + 【控诉封建压迫】,总而言之,这是利用人们的同理心去打击“封建罪恶”。
谈话者A:我觉得只要被吸引就是爱。
那叫【喜欢】。
谈话者A:从一而终,可以是发至内心的爱所导致的排他性,而并非封建的纲常。
哦?那么祝英台要是后来不想从一而终了,梁山伯肯吗?要是梁山伯说:干!夫为妻纲的好吧?!你敢出去老纸打断你腿!你应该很清楚,祝英台要是有这一出,梁山伯势必有那一出。一切这类古代爱情剧本,后面都不敢不以“happily live forever”结尾,不敢不以万事顺遂为结尾,因为这谎言一戳就穿。
谈话者A:以生命为代价的爱,死为结束,算不算爱呢?
有人喜欢吸毒,你不让,他上吊死给你看,算不算一种真爱?敢死的人多了,你不可以离开我,你离开我我就死给你看——这算不算真爱?你敢走,他真敢下刀哦,真死的能有几个?你当他不敢?你敢离开我,我就杀了你然后自杀,你当他真的做不到?
(此处略去链接) (此处略去链接) (都乃恋人欲一同殉情之新闻事例)
敢死,这并不一定是爱,也可能是【奇贪】,因此这根本不能引以为这是爱的一种证据。事实上恰恰相反,除非自愿选择共同殉情——而且是互相【为对方的愿望】而殉,自己留个千古佳话,这是什么样的恶意。
中国的古代伦常之下,根本不存在爱的空间。三从四德、夫为妻纲、夫唱妇随,你不彻底抛弃,你根本不存在可以言说的【爱】可言。梁山伯能接受祝英台不给他面子吗?能接受祝英台有一天重新选择吗?很遗憾的一点是:若非能超脱纲常的奇才,否则古人没有爱的可能。若是老子庄子,他们有爱的可能性;若是王阳明,他也可能有能爱的可能性;若是王梵志,也有可能;或者儒家纲常或者程朱理学之前的人,也有可能。但是唯独儒家信徒没可能,奉纲常为天经地义者,【丝毫】没有可能。因为纲常从逻辑上,只能提供爱的近似物。它通过刺刀见红的极端武力,将一切爱的动机污染了。
不错,你可能对你的丈夫从一而终,无限耐心,无限信任,永远支持,从不犹豫。【但是】,请问,你自己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做吗?“因为这是天经地义,因为这是女人和妻子的本分”,你永远不能剥离这个动机。因为你的这些作为,不可能再剥夺这个动机了。只有你根本不存在这个【义务】,你这样做,才是出于【爱】;你有这个【义务】,你这样做,则自己也无法不说这是【因为义务】。一旦成为【义务】,那么你爱不爱你还能说得清吗?
你买了一斤猪肉,你有给人十块钱的【义务】,除非是人家先送了你十斤猪肉,你根本没有给钱的义务。下次你看他需要,送给他十块钱,你才能谈这是【爱】,那么这可以谈爱。明白我的意思吗?
导致我们再也不能肯定的说中国古人之间的善意到底是出于爱,还是出于执行“优秀学生手册”。
谈话者A:祝英台殉情是出于义务么?是她该死么?梁山伯郁郁而终是出于义务么?是因为每天都在想“我不难过就不道德”,为此郁郁而终么?
你爱她,你死什么?请问?你爱她,你干嘛要死?!说个理由我听听。你说你爱她你才会死,那么你的死怎么证明了你爱她?她还没死,你死什么?与她有什么好处?是名声上好听?还是可以让她富贵吉祥?还是可以让她开心一笑?
自杀往往是非理性的,照“情绪的影响可以豁免于爱的原则”,那我今天不想洗碗,我明天不想做饭,我后天不想去看电影。“你不可以忽略情绪的影响哦”,你有什么情绪是你自己的事,顺着自己的情绪来,可以,别说“这就是爱”。因为【这不是爱】,爱本身必定要求你把对方的需要放在自己的情绪之前。你来个把情绪放在对方的需要之前,还理直气壮,这完全谈不到什么爱了。
我情绪不好,我想自杀,我不想活了,祝英台爱怎么想怎么想吧,她要死就死去,反正我不活了,这是爱吗?反正娶不了英台我不活了,他做出来的就是这么个事,爱在哪?你死的时候,你的爱在哪?说实在的,我是非常看不起梁山伯这人的,他根本没有什么爱的能力。
谈话者A:爱不能从死亡中体现,但是因为死亡,推出,这人不爱,这是不对的。我死的时候,我的爱人会在我身边。
那是因为你们认为爱就是恋恋不舍,爱是什么?爱是一种情感,锤子是一种工具,马是一种动物,这算是【定义】吗?无所谓高低,一个【符合即是】,【不符合就不是】的【判断依据】。世界上不存在所谓的“模糊的定义”,模糊的定义,就是无定义。
梁祝就是梁祝,梁祝不是爱情故事,这里的【爱】,是按照【服从的志愿】来定义的,谈不上恶待,按照古代的纲常,这是【正待】。有一天祝英台不喜欢梁山伯了,想改嫁,梁山伯没可能坦然接受,所有的观众都不可能接受,唱戏的演员也不可能接受“祝英台有一天要离开梁山伯”。
谈话者A:并不是梁祝的故事,却是梁祝故事判断关键?
不错,梁祝未写的后半段,是梁祝故事的关键;得偿所望之后如何对待,是爱的关键;戏剧性情节和荷尔蒙平淡之后的情节,是爱的关键。那足以分得出之前那种拼死要在一起,到底是爱还是贪。因为在之前那段拼死要在一起的段落里,爱和贪的指向在大方向上一致。事实上,恰恰是因为这种一致,才会让人有将梁祝故事附会为爱的余地。
ok,假设这风波不曾发生,你们得偿所望了,你会不会接受祝英台自由自在?你能不能接受她有任意改嫁的自由?你能不能允许她不受三从四德的限制?从梁山伯这人的前面的表现来看,这几率——不存在。
谈话者A:梁祝之间为什么不是服从的志愿呢?
因为梁山伯未服从祝英台在一起的愿望,连给出方案的努力也没做。他根本没有考虑过牺牲自己的令名去满足祝英台的愿望,他的死也并非自己【选择】的,而是他自己没能【逃脱】。那是一种无能,不是一种忠贞。他是【情死】,但是不是【殉情】。梁山伯事实上至始至终都在考虑他自己——他的前程,他的名声,他的礼法,他的“个人原则”——事实上那算不上【个人】原则,因为他并未真正的【个人的】接受它,他是【从众的】接受的。因为未能得手,于是因为承受不了重大损失而死,这是一种极其不名誉的死法。
无论是在原笔记中,还是戏剧中,梁山伯都没有考虑过对方婚了成为事实的前提下,如何继续爱她,如何继续为对方谋求幸福。他一听“噩耗”,就呆若木鸡了,视作“完了”,什么“完了”?爱是永无止歇的,爱是不存在“完”的,只能是“得手的希望”“完了”。那和找不到自己命名中了头奖的那张彩票,于是精神失常而死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如此佳人,嫁作他人妇矣,上天待我何薄”,这话里,有对祝英台的爱吗?若是他在想“英台,英台,你命好苦”。他不但不会“郁郁而死”,反而应该拼死也要活着。他死得如此轻易,则前者可疑,后者可料。如何值得同情?
梁山伯不是为祝英台而死,梁山伯是为【得不到祝英台】而死,他的死和爱无关,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谈话者A:那祝英台是爱么?
祝英台因为存在一个非常糟糕的局面,导致我们不好说她是不是出于爱。这个局面就是按照伦常,她有死的义理存在;按照伦常,她有殉的责任。因此就像我们之前所说的,我们不好判断她的死,是因为心疼梁的死,还是因为意识到了自己从人于地下的责任。因为伦常的存在和她尊奉伦常的事实,她的动机被污染了,我们无由可知。
我们知道她在梁的墓前哭,然后死。但是我们不知道她是在哭梁,还是在哭自己。是因为心疼梁而引发疾病,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相殉的责任而产生了绝望。在祝的心里,回荡着“我最早选了你,便要从一而终,做个真正的烈女”的可能至少并不比“梁君梁君!梁君梁君!”的可能来的小。
你要注意,在原笔记里,谢安表祝做什么?——【义妇】。这两字真正【点题】,这两字真正点出了梁祝故事的精髓。不是他们的爱情和伦常在对抗,而是他们对伦常的【真正尊奉】和世俗对伦常的【阳奉阴违】在对抗。人们褒扬的不是爱情,而是【一心念动,便定终身,可死而殉】,这是【死节】,忠于自己内心最早的自我承诺。我心里认你为夫,那么你便是我夫,我便可殉你。仅仅一般的三媒六聘,不足以和我这一心相抗衡,这是一种儒家真正推崇的贞烈。就算手也没碰,就算没有任何名分,你死我也殉,这才是梁祝故事千古流传的根源。
梁祝故事从来就不是关于梁山伯,梁祝故事一直就是关于祝英台的。梁祝故事的核心,也根本不是什么爱情。古人从来不认为“爱情”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推崇的,乱法害政,祸国殃民。祝英台的主题词,合乎逻辑的唯一推断,便是这个“节”,这是以妇自喻。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便是祝英台对梁山伯这一殉中所表达出来的这种一念不悔。这是一个古人可以任意改造的曲目,古人根本没顾虑过忠实于史实,他们也不是蠢蛋,你觉得他们写这故事是为了什么?如果要坚持认定梁祝一定是爱情,不管古人想表达的是什么反正这是爱情,梁祝的故事是否存在?真假如何?这都不重要。而且是无论写戏的唱戏的看戏的,都是笨蛋。唱祝英台哭坟那场的演员,唱的时候心里不是想着殉节,而是对梁山伯“深沉的爱”,讲戏的师傅非打死你不可;看戏的行家,评戏的文人,非搞死你不可。
梁祝中的“爱情”,是后人“看出来”的,不是古人写进去的。在【爱】的不是梁祝,也不是写这戏的古人们,而是后代的观众。梁不爱,祝也恐不是爱。
谈话者A:那我们说到古代人,他们就一定是想到死节么?这会不会是我们以现代人的视角在看这个问题?
你这一问,问向虚空里了,根本无答案,所以应该没有答案。我们不知道梁祝是不是爱情故事,也不知道梁祝是不是爱。好吧,我再表达的清楚一点:你只是见到记录而已。梁祝两个真实的人,假设情节的确如曲目所说,那么梁肯定谈不上爱,祝难说。
《梁祝》作为一个故事,【不可能是一个爱情故事】。梁祝是一个中国文化标杆,它的意义非常重大,它导致了一个问题:如果你以【梁祝之间的肯定是爱情】作为不可质疑的出发点,会造成一种错乱,这种错乱会让你在“爱情”中找不着北。像梁山伯对祝英台那样对待你的爱人,是恰当的吗?这个问题如此明显,明显到如果你真正的仔细去想,便觉得可笑。遗憾的是,一般人会在真正审视这个问题【之前】,按照这个标杆【去做】,会在审视这个标杆【之前】,去用这个标杆去衡量自己的“爱情”:
“我没有你就活不了,所以我肯定是爱你的啦”
“我不能想象没有你的生命,所以我肯定是爱你的”
“为什么”
【因为梁祝就是这样】
“为什么梁祝这样,就一定是爱情?”
“梁祝当然是爱情啊! 梁祝都不是爱情,还有什么是爱情?!!”
问题是,【这不是一个回答】。【它不但不表示你的爱情观建立在坚不可摧的基石上,反而表示你的爱情观来自一种欠缺基本反省的漫不经心】。它不该让你觉得安心,而【应该】让你感到【惊惧】,难道这样的答案,就【足以】让你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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