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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荣耀原则

论强大

强大是种很一致的倾向,应该是体现在一切选择之中的。在不合乎这个倾向的方面,强大者会自觉可耻,在一切方面都勇往直前,在未能做到的一切方面都深以为耻,这是完整的,不会存在认可自己某一方面的脆弱这样的做法。面对任何事情他的态度只有三种:第一种是基于理性判定无必要;第二种是认定有必要而勇往直前;第三种是出于人性的弱点未能勇往直前,则毫不回避的对自己鄙视,背负耻辱感。不存在所谓的第四种态度,即认可和原谅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脆弱。因为这个“某些“足以维持一个巨大的“治外法权”,可以将一切自欺欺人毫无困难的容下,我只需要把那些不强大的部分划到“某些”中去就行了,这是【论强大】。

人才是强大的,如果有必要,有死而已。如果舍不得死,那么就为此羞愧,不安慰自己说“人都是这样的”,不说“怕是正常的,我在【别的方面】还是挺强大的嘛”。将任何回避都解释为“不喜欢”而不是“不敢”,将会使得“勇敢”失去意义。

其他人面临两种选择,第一种:相信你的确是无所畏惧的,你任何的回避都的确是因为不喜欢,而不是不敢;第二种,相信你是自欺欺人,只是在不自觉的将大量的不敢非要解释成为不喜欢。然后大家在赌博,在赌前者对还是后者对,我是【打赌】你是后者而已。这并不构成对你个人的一种判断,而是我要做事,要和你往来,我必须以一种猜测为基础,我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种现实。

比如你和我约定你要干嘛,要我相信你的确敢这么做,结果你没做,我损失惨重,你给我的交代是:我不是不敢做,而是不想做了。然后你也不畏惧我认为你失信,因为你【无所畏惧】嘛,那样你就成了一个无法进行任何合作的人。而第二种选择:你是在自欺欺人,看起来反而好得多,那意味着我还可以估摸这赌一赌你怕赔偿、怕失信、怕众叛亲离。换句话说,如果你宣布无所畏惧,而且的确是这样,你事实上成为了一个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的人。我甚至不能确定你说的哪句话是认真的——因为你也不畏惧我误解。你的下一句话,我是信还是不信呢?

宣布无所畏惧,要么就要在试炼方面面临逻辑两难,要是拒绝试炼,那么又要在信用方面陷入逻辑两难。因此,要么人是必定有所畏惧的,要么这种宣称就意味着自绝于人类。以上论证的结论是,人无法既有意义又合乎逻辑的宣称自己毫无畏惧——这【不是】判断人,别人只是在赌哪边更可能正确而已,判断是不考虑另一种可能的。

有一个屡屡逃债的人找我借债,我有两种选择:认为这是一个无信用的人,或者认为这是一个有信用但是一直有苦衷的人。事实上,这两种选择都是判断人,因为不可能有足够的证据去彻底的证明他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事情还是要做,那么你只能【赌】。这个和简单的给人下个断言是不一样的,在态度上有差别,知道自己是在赌的人,不会轻易对人不恭敬,因为他明白这人未必是个不好的人。无论对方的记录多坏,看起来不利的证据有多丰富,都仍然保留“他可能是个善良而不得已的人”的可能性。尽管我不借给你钱,或者向你要很高的抵押,但是我的出发点不是我对你个人有什么不好的看法。我对你个人【无看法】,不是【考虑】其它可能性,而是【承认】其它可能性。

你们看到我刚才排除对方宣称无所畏惧的论证,并不是从人的普遍人性出发,而是从逻辑两难出发,除非逻辑证明不可能,否则可能性一定存在。我刚才事实上并没有否认人可以无所畏惧,我否认的是这样宣称的实际意义。如果那是实话,那么逻辑上这就失去了意义,因为你用“我不是怕,我只是不喜欢”消灭了可证伪性,那么你要宣称你声言的这个命题为真是没有意义的。伦理的重要性正在于此,伦理分出了该与不该,做该做的事,即为勇敢,不为了自己的不敢,就把这件事解释为不该,也是勇敢。

其实我们对勇不勇敢是有很简单的感觉的,我们判断的工作机制是这人会不会一动真格的就改口,尤其是掉了链子是承认羞耻,还是要找借口。因为有一个最基本的伦理在此:人要讲信用,当讲信用变得艰难的时候,抛弃信用者必然是可耻的,也必然被归于怯懦。

第二个手段,是实践荣耀原则。荣耀原则本身就是勇敢的证明。它的最基本形式“永远将辩论对手的有歧义的表达解释为对自己最有威胁的版本”,天然就是【勇敢的选择】。一个在一切沟通中都严守荣耀原则的人,会自然的养成勇敢的习惯。因为在【和自己争辩】的时候,他基于同样的原则,可以以最彻底的程度消除自欺欺人。当对方的话有歧义,你要选择对你来说最强的版本,这就是荣耀原则。辩论不存在善意和恶意,辩论是一种【寻找真理的合作】。

那么,在这个目的之下,对方的歧义解释成较强的版本显然比解释成白痴版更有价值,更符合追寻真理这一最初的目的。那么,这就意味着那是【应该】做的选择。而我在第一条中已经明确的说了,所谓的勇敢,就是【做应该做的】,荣耀原则必定是勇敢无畏的,毫无疑问,是对勇敢的实践。而且,你和别人说的每句话,讨论的每一个问题,都存在荣耀原则问题。如果你在每一句话里面都贯彻荣耀原则,你会养成勇敢的习惯,你会很自然的不太容易自欺欺人,因为自欺欺人,就是自己对自己违背了荣耀原则。

消除自欺欺人,勇敢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了,这也是为什么就我自己而言,我是不会选择“那不是我不敢,只是我不喜欢”来解释一切我没做的选择的。因为这个论证对我来说【太弱了】。选择这样一个论证去支撑“我无所畏惧”这样的结论,是自己对自己违背了荣耀原则,就算它能说通,我也弃之不顾。所以,我才那样定义强大——或者,这是不必要的;或者这是必要的而无可畏惧的;或者这是必要的,而又畏惧了,于是明明白白的深以为耻,这也正是我们的古训,【知耻近乎勇】。

从现实的角度来说,我也避免和无视荣耀原则的人打交道,因为那样太浪费生命。

知耻之后自然有自强不息,这用不着宣诸于口的,你如果安之若素,那么口头上说很羞耻是没有意义的。如果你没有行动,你自然会受折磨。最怕的是自己对有必要做的事情没有勇气做,【而且还无感】——对自己本该感到的耻辱和羞愧无感,连一点真正的负面情绪都没有,这个才是真正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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