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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些话题

爱上真实的她

谈话者A:对方以前的事情是否需要了解,或者,什么程度的事情才需要了解。

你什么都可以问,只要你确信两点:第一,你【的确】想知道答案;第二,你能允许别人不答,不管是什么答案,你不能控制答案。所以你要做好是最坏的答案的准备,最坏的答案是什么?不是你觉得最受不了的答案,而是欺骗。如果你不准备被刺痛或者被欺骗,那么就别问问题,没有勇气就不要打扰人家,自己纠结下算了。

谈话者A:如果不问的话,自己爱的对方,是真实的对方吗?还是自己想象中的对方?

爱是一种服务,和卖菜差不多,人家要买菜,你卖给她,你需要把菜卖给“真实的她”吗?不是睁一眼闭一眼的问题,而是本来这件事就和爱没有太大关系。你不该用“爱,不该说“爱上的是不是真实的她”,而应该用“喜欢的是不是真实的她”。“爱”和“真实的她”并无关系,爱是服从的志愿,不解读。那么她是真情还是假意,对你都一样。比如你说想喝橘子汁,那么你是真的想喝也好,假的想喝也好,是真实的你想喝也好,是虚假的你想喝也好,对我来说,我只听见“想喝橘子汁”,这不存在自欺啊,真假并无关系。所以,如果真的是爱的话,反而不必纠结她的过去什么的,真正的不必纠结。

但是如果是喜欢,如果是想拥有,真假就很重要。因为在你的脑海里,这是一笔交易,你有付出,你害怕买到的是假货,因此你一定在意真假。那是因为你的思考角度变了,那不是爱的角度,是喜欢的角度。喜欢指向占有,爱指向服从。

人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东西,复杂到这样的程度——它并不存在一个真实的版本,甚至并不存在一个真实的性格。你能说清你自己是怎样的性格吗?发怒的你,说谎的你,就不是你吗? 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当某人在发怒的时候,旁人纷纷说:“这不是真实的她,真实的她不是这样的。” 但是这个说法,只要稍加推敲就很难站住脚,是一个漏洞百出的人格描述法。它将一般的平静状态下的人的常态,视作人“真正的版本”,把人的不同表现,按照时间排列起来,去占时间最长的版本,称之为“真正的人格”,这就是那句“这不是真正的她”里面的“真正的她”。但是这靠谱吗?【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礼贤下士时】,人的性格是极其丰富的,你很难那么去确定他当时在想什么。

所谓的“真正的她”,不过是一个不得不做的近似,你根本不知道对方现在在想什么啊。看起来是在微笑,也许心里在滴血;看起来也许是生气,也许心里在微笑。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她”,这个模型本身就是错的。三个月前的她和现在的她截然不同,那么哪个是真实的她?如果三个月后,她又变回来了呢?那么哪个是真实的她?事实上,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哪个是真实的自己,假设【人就是人的人格】,那么【人是不存在所谓真实的自我的】,上面的讨论已经终结了这一点。

现在来看第二种解释,即【人即是人的历史】,这是另一种对人的本质的视角,它的想法是这样的:

如果我们拿出一个“素体”,然后让它去经历一个人的一切经历,那么这个“素体”就会成为【这个人】。一个流行的看法是:在素体层面,人和人相差甚微,只要你智力发育正常,那么你和另一个智力发育正常的人之间在智能方面的差异是很小的,所以你和另一个人在人格上的任何不同,一定是来自你与她的经历的不同。换句话说,如果你准确的掌握了一个人的真实和完整的历史,你就可以说认知了【真实的他】,这是关于人的精神本质的另一种定义。

按照这个方法论,看起来似乎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其实同样存在致命问题。首先,人的历史不是完全显式的,他即使完全向你敞开,也只能告诉你他记得的事情,告诉你他记得的情节。请你们自己回忆一下,在二三十年的时间里,你们能记得的片段加起来有多长?只有【沧海一粟】大概连1%都不到。过去的一周,你能记得的片段,你只需要花上大概不到一个小时就能讲完,其他的部分,如果不是别人提问,你是没法记起的。你的整个童年,即使你从头回忆和讲述,大概也只够你讲个几天。这犹如我们的历史,人类的历史,上下五千年,将人类普遍认知到的大事编篡成册,大约不过薄薄的两本,那根本不足以真正的解释人类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换句话说,你去倾听一个人的历史——客观上事实上是此人的回忆和感受,首先,你听到的只是沧海一粟;其次,你听到的是他主观修改过的版本;第三,你还会自己剪裁,用自己的视角去解读,你丧失了影响他人格的99%的信息,你听到的是扭曲的版本,你还是以扭曲的方式听到,你如何从这个信息去判断此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真实的她”是不存在的,没有任何原则性的办法——包括倾听她的一切——可以接近这个“真实版本”,追求事实情况是正确的态度吧。

谈话者A:让自己足够勇敢,不断接近完整吗?

人格这东西,不像一个铁球,你可以说它的中心在哪。它更像一团不断变换的云雾,不管你进入多么深,也不知道离中心有多远。就算你知道这一刻,你也不知道下一刻,【它不存在真正的样子】。“爱上真实的她”是一种无谓的纠结,自然,“要不要探求她的真实过往”这个问题毫无意义,至少,毫无现实意义。

谈话者A:你有看不开的事情么?

我有【还没看开的事情】,有【不想看开的事情】,也许会有我看不开的事情,当然会想知道。但是因为知道这是无谓的,也并不必须知道。想分享一切是没问题的,但是以此为“了解他整个人”的方法则是危险地。你与其说会据此了解他,不如说会因此形成对他的偏见。比如,因为他在过往的历史大事中一贯逃避,你便会自然地怀疑他下次还会逃避。但是这是不必然的,不但如此,他很可能还特别需要你的信,对她的往事,知道有知道的好,不知道有不知道的好。

谈话者A:难得糊涂是吗?

你错了,这不是“难得糊涂”,这是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局限。不因为执着于知道,而去选择明知偏狭的偏见。在这个语境下,所谓的“不糊涂”,只会是一种偏见,一种最坏最坏的偏见——“有根据的偏见”。一旦争吵,这些“有根据的偏见”就会立刻浮现:你从来就是XX样的人,你永远改不了XXX。执着于“知道”的人,必以此为结局。你知道得太详细了,知道得太有把握了,你的这个结论的论据如此充分,充分得超过了你对那些知道更少的人所下的、往往被证明是“正确”的意见。而那些结论,你几乎天天在做:“我看人很准的,就算只听见一句话,也能看出这是什么人。我知道你的一切,我怎么可能弄错?!”说你是,你就是,你甚至无从辩解,因为那些正是你自己交代的事实。

你不敬畏人的可能性,你想要得到她“真实的版本”,你会如愿以偿,因为你太肯定她是什么样的了。你觉得那个是真正的她,然后你爱了“真正的她”,接受了“真正的她”。为了接受“真正的她”,你的代价如此巨大,以至于:第一,你不相信她还会改变,第二,你害怕她会改变。症结,就在你是【喜欢】,不是【爱】。

爱,不问你变成什么样,不问你的真假。还是回到我最开始的那个比方,爱人就像庙门口分发香火的知客僧,只要你伸手,我就给你我唯一所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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