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爱不爱ta
现在我们来说这个问题:【我到底爱不爱 ta?】
如我刚才所说,很多人都非常希望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们是这样思考这个问题的:这个问题可以作为后面如何去做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是爱,那么我就竭尽全力去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果是不爱,我就赶紧考虑收手,考虑自拔。所以,“我到底爱不爱他呢?”然后人们在设想存在一种方法——比如一组设计巧妙的心理问卷——可以测量出一个结果。一个“爱是否存在”,“如果存在的话有多少”这样的结果,就好像测试你现在是肝病I期还是II期一样。
常用的手段大家也都见过不少了,比如观察各种迹象:
“他加班的时候,我是不是会坐立不安呢?” “他生病的时候我是不是会难受呢?” “他立功受奖的时候,我是不是会高兴呢?”
或者诉诸体验: “上床是不是很销魂呢?” “在一起约会是不是感觉很好呢? ” “是不是觉得他很重要呢?”
或者诉诸外人的观察: “我的朋友们怎么说?” “专家怎么看?” “父母怎么看?”
各种各样的方法。但是如果你仔细考虑这些方法得出的结果,你会发现以下不可避免的问题:(否则你也不会有这样的疑问和纠结——尽管没有这样的疑问和纠结未必是基于正确的方法论)
1)它们的答案可能互相矛盾,或者并不具有明确的倾向性。 2)无论答案是否一面倒——哪怕是一面倒的也罢——你自己未必能认同。
谈话者A:我很矛盾,我有时会告诉自己,这些都不重要,我们还想以前一样就好。可是,有时候又会因为不清楚现在的状态而陷入迷茫,我自己未必能认同,因此摇摆,然后痛苦。
这奥妙就在于“爱”是一件如此神秘的东西。去问这个问题的你,和面对报告里的答案的你,分别对它是不同的宿主。它的确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你的测量和询问本身,会影响到它的存在方式,会影响到它的强度,会影响到它的现状。以至于即使报告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它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也已经【过时】。当你问问题的时候,爱是一个样子;当你看答案的时候,爱是另一个样子。【所以你会反复】,你会发觉结论即是合理的,又似乎是不合理的。在你觉得它合理的时候,你站在一个使得它合理的位置上, 那个位置会导致你身上的确就只有那么多爱,这是一个【自我实现的诊断】;当你觉得它不合理的时候,你又的的确确站在一个使得它不合理的位置上。你身上的爱也的的确确不符合刚才测验的结果,【两者都没错】。
此外,你要注意,所谓的“两者的的确确都没错”,实际上是一个“上帝视角的结论”。实际上,没有任何人能向你宣布答案,而不影响到答案的真实性。举个例子来说,我向你宣判:你实际上深爱着他,结果是什么呢?假如你对我深信不疑,【你会比我宣判的那一刻【更加爱】】。
谈话者A:结果我会抛弃纠结,继续像之前一样。我不知道会不会更爱,至少是不那么纠结了。
换句话来说,无论是问问题,还是看答案,都会——而且不是轻微的——影响到爱的存在。因此,基于上述的论断,【此问题人类不可解】。只有可以不凭借观察就能得知结果的人明了,也只有可以不凭借告知就使你明了的人可以传达。如果你不相信全知全能的神,那么答案就是【此问题答案不可知】。
如果你相信,那么,结论是【只有全知者能知晓,只有全能者能告诉】。而无论是哪个结论,对你来说结论都是一样:不要再试图问这个问题,除非你在上面的论证中找出逻辑错误。比如:存在一个方法,使得人可以不受影响的询问“我有多爱他”的问题。否则,这个问题你可以想,但是永远没有必要“坚信答案”。因为没有足以支撑你的坚信(confirm)的任何可靠的依据,看明白了吗?
因为这一点论证,我们可以看到,整个“我如果爱他,我就 XXXX”的方法论都是失败的。你根本不可能合乎逻辑的用上这个方法,因为你得不到这个关键变量。凡是自以为自己用上了这个方法的人,都首先是欠缺考虑的。如果他们是经过考虑的,那么他们的逻辑能力很成问题。如果他们自己发现了这一问题,但是仍然不假思索的坚持,那么他们【必定】是在自欺欺人。随之而来的苦难,是自身的懒惰或者脆弱的自然结果。谁教你懒得想?——我当然知道“人人都这么说”,但是,【谁教你懒得想】?
现在我们已经走到这个节点上了:【随爱的有无而选择是否去爱, 这是一个无法实施的方法】。那么你还有什么替代选择?你要如何决定要不要去爱一个人?如何决定用多大力量去爱?这非常的现实。
这两个问题是必须要有某个system来管理的。答案是:永远不必考虑自己要不要去爱。肯定要爱呀,【无论对方是什么人】。答案永远没有所谓的“不要爱”。就算是杀父仇人、夺妻之敌、国仇家恨、陌路飘萍!【不爱】是【不可选】的,差别只在方式,不在要不要。你需要考虑的只是什么方式才是明智的、可行的。预期后果对对方最为有利的,同时也尽可能不危害自身的。
谈话者A:我现在就在想这个事情,他提出了他的顾虑,我该怎么做。
你可以把上面两个顺序调换,这并不意味着你做的就不算是爱了。你可以基于保存自身的理由不服从,你甚至可以基于“不开心”、“不爽”这样的理由不服从。你可以基于“保护自己”的理由去反击主动试图伤害你的人,这并不矛盾。
实际上,我是爱你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有义务做任何我不喜欢的事情,也没有给你任何不经我的授予就享有的对我的权力。即使我授予你了,我也可以随我自己高兴便收回。我将不必有任何“愧疚”,仍然存在在巨大的选择空间。在这个选择空间里,凭着智慧和勇气,【必定】可以找到一个解把爱继续下去。
谈话者A:嗯,明白点了。
于是那个“如果我爱他,我就要XXXXX”的论调再次破产。刚才破产的是前半句,现在破产的是后半句。可以扔进垃圾堆了。我说完了,有问题问吧。
谈话者A:我觉得凭着智慧和勇气,找到一个解把爱继续下去是我要做的。
当然啊,实际上一直都只有这么一个选择。上床不好,那就不上床的爱呗;约会不合适,那就不约会的爱呗;不能结婚,那就不结婚的爱呗;非要和别人结婚,那就和别人结婚然后爱呗;要是不能再说了,那就不说了呗:);他要是觉得不爽,会失望,那就在他不爽和失望的前提下爱呗。任何一种前提,都不意味着“没法子爱下去了”,只是多些麻烦,少些回报罢了。
问题是,爱不正是一种【不怕麻烦】,【不在乎回报】的东西吗?若是你因此而觉得弄不下去,那么就坦然的接受不爱这个事实就好了,这也不是什么杀头的罪。所以,我们差不多顺便也回答了“没有结果还要爱吗”这样的问题。没“结果”——你就明说是结婚好了,干嘛要包装成“结果”这种“委婉”的词——当然可以继续爱,只是未必可以保持亲密关系。
顺便,我们还回答了这个问题:不要随便宣布自己有爱无爱,因为这个是不可知的。自己的感觉不足为凭,什么都不足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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