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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让我冷静十分钟

> 谈话者A：问题是：恋人之间出现摩擦，是即时当场解决好？还是过一阵冷静下来再说好？问题在于，可能当场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听从对方的意见。假设两个人互相都爱，那么只要有一个人觉得不妥，就应该押后。因为只要有一个人不愿，另一个人就应该有服从的志愿，于是就该停止。这里有两个意愿在冲突，一个是想说，一个是不想说。自由的基本形式，是不能拒绝对方的拒绝。第二个准则，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两个原则一起用，就能得出上面的结论：两人有一人不想说，就不该说 。

> 谈话者A：原因在于：我和ex发生摩擦，一般我都是当场冷处理，等情绪稳定一点再说，否则我担心口不择言说出伤人的话，但是他觉得我在出现问题之后不理他很伤他的心。

那么他是拒绝你的拒绝，他不能拒绝你的拒绝，因为那是强迫了。我再解释一遍：不仅是不能拒绝对方的拒绝。因为，从他的角度来看，你的拒绝说，是【拒绝【他的拒绝不说】】。从形式上看，也是【拒绝他的拒绝】，那么这意味着“不能拒绝别人的拒绝”这一个原则，并不足以保障自由，所以自由还有第二条原则：要从发起方算起。【讨论刚才的问题】是一个动议，要从这个动议的零点开始算起。他发起这个动议，你拒绝了，他不能再拒绝你的拒绝，事务的推动者，不能拒绝别人的拒绝。但是反过来，拒绝是可以的，但是往往你会用错误的形式。

比如：“我现在不想说这事”。那么，时限是多久？他会问：那什么时候说？你回答：等我心情平定。他：什么时候你心情平定？你：我怎么知道？！那么结果是：你的拒绝是永久性的，这本身则构成对他的拒绝的拒绝了。他那个你可以拒绝的动议，并非是【解决这个问题】，而是【现在解决这个问题】。你只能拒绝【现在】，他不能拒绝你拒绝【现在解决】。但是，由于这本身是【公诉案件】，你不能拒绝【解决】本身。所以，你必须要给出一个时限，并且，还要接受对这个时限的协商。不然，你可以说“我想明年解决”，这个时限要尽量短，短到对方的耐心可以接受。

你面对的是风险权衡，你的推迟，对他存在伤害。越推迟，伤害越大。你推迟的唯一理由，只能是现在开口，可能造成比推迟更大的伤害，而不能是【我现在心里不爽，我不想说】。后一种理由根本不能成立，因为【爱是不求自己的好处】。

你不开口，你拒绝，对方会认为你是后一种理由，就是【你不想不开心，你就可以任他难受】，【这种认知本身比那件想谈的矛盾更加严重】。那件事情本身，可能不过是“晚上你怎么净点我不喜欢吃的辣味菜”，但是你拒绝谈论的方式，却可能是“我想舒坦，如果让你舒坦会让我不舒坦，我会选自己舒坦而你自己熬着”。后一个问题远比前一个问题严重千万倍，因为后一种误解，哪怕只持续一分钟，你也可能面临不可挽回的后果，甚至一秒钟你也受不起。这样的念头，在对方脑海中一闪念，你将来必定会后悔，必定会后悔自己为什么不能坚强点，为什么非要推迟什么十分钟去“平静心情”。

理论上，你的理由是成立的“那时我心情激动，可能说话反而计划矛盾”，实践上，【愚不可及】。因为当时勇敢的开始讨论，无论你怎么说错话也不要紧，而当时保持沉默——无论那个理由多么“合理”——都只能依赖对方的谅解，如果对方不能谅解，你连自辩的余地也没有。因为【客观上】，就是【你爽了，他在难受】，【客观上】，就是【你不管他难受，你要爽】。你看到【客观上】三个字了吗？ 这就好像这种情形：客观上乙吃了亏，甲可以给出各种很合理的理由，但是【客观上】，【实际上】乙吃了亏，甲的理由再怎么合理，也没有太大意义。他可以原谅你，但是他不想玩了，这总可以吧，【错不在你，只是我们不大合适】，然后你又说什么呢？

> 谈话者A：所以，就在当时勇敢地吵起来？发脾气？

不。是挑战自我，挑战自己的愤怒本能，无论如何痛苦也不出恶声，fight yourself for him.为了对方和自己战斗。

你的战斗的事实，和你与自己的战斗是否成功无关。你为了他和自己战斗了，那么你的失败自然会被原谅，而你回避为了他与自己战斗，你是回避了自己承诺的责任——你自己，此时是【你们】的敌人。你考虑清了敌我关系，你就会知道你是在为敌人求情，你在请求放敌人喘息一下，你之所以觉得这个合理，是因为那个敌人是你自己。

只有你们的敌人是他的时候，你可以放敌人喘息——因为敌人是他。你们的敌人是你自己，你不可以开口【要求】放过，你只能【请求】。【请求，意味着接受拒绝】。这个问题，说到底是服从的志愿和个人自由之间的矛盾，你当然永远可以主张个人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讲，你可以说“我要冷静十分钟”。但是出于服从的志愿，你不能说，因为在“服从的志愿”的语境下，你不能保护【你们】的敌人。你要主张“让我冷静十分钟”的【正当性】，你就抛弃了服从的志愿。

你可以要求“让我冷静十分钟”，但是你不能主张这是【正当的要求】，你只能主张这是【合理的要求】。这个要求，不是出于【让敌人喘息】，而是出于【不要打草惊蛇，使得战胜敌人需要花费太大的代价】。实际上的、现实层面的、基于功利考虑的原因，就是【合理的原因】。基于道德和伦理准则的，基于信念的，被表达为【应然】的理由，被称为【正当性的理由】。差别表现在，你是认为“让我冷静十分钟”是一种【正当的诉求】，还是一种【合理的诉求】。正当的诉求，是不接受拒绝的。而合理的诉求，可以接受进一步的合理化，可以讨价还价，可以另外想办法。

如果你的诉求你认为是正当的，那么他要是还强调有什么办法让你可以缩短冷静期，你已经心生反感；如果你的诉求仅仅是基于合理性，那么他的新建议你会倾听。比如，你说我要冷静一星期，他说，“这样，我们出去玩三天散心，然后三天后我们谈”，你对他的建议【动怒】，你就可以知道你对你的主张是自以为正当的。

如果你可以客观冷静的考虑这个思路，并且还说“我最喜欢spa了，我们找个有spa的地方，可能只需要玩两天我就能足够冷静了”，那么，你就可以知道你对你先前的主张是自以为【合理】。你们看懂这个差别了吗？在行为上看，在你提出“我要冷静十分钟”的时候，你自己很难清晰的知道自己是在提出一个【正当应对】，还是一个【合理应对】。

身为爱人，这种诉求，只能基于合理性，不能基于正当性。因为，【求自己的好处是不正当的】。只有在你无爱的时候，这才是正当的，但是如果你不当心，把这点诉求当作【正当性诉求】来捍卫，捍卫得越坚决，你的爱越苍白。偏偏，它的确可以当作【正当诉求】来捍卫，在捍卫的时候，你杀死了对方对你的信念，是你自己亲手掐死的，别怪对方对你丧失信心。

> 谈话者A：我们之间实际上只发生过一次这样的事件，之后我就改掉了，因为他告诉我他当他晚上痛苦了一夜 ，我才发现原来不对。

不的，你没必要改掉，你可以基于合理性去主张“让我冷静十分钟”。这可以被看作一种“对敌战术”，要抽离出来，和他一起商量怎么战胜你自己这个敌人。这不但可以，还可以增强爱，【为我们而战】。同样的诉求，可以变成同袍之义，也可以变成不爱的证明。

问题不在诉求的内容本身，而在于诉求的性质。为什么同一种诉求，有的人得到了祝福，有的人却收获诅咒？不但内容一样，表达和语气都一模一样，为什么有的让人更爱，有人让人心寒？坚持“让我冷静十分钟”是你正当的、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你就没什么爱可言了，坚持“让我冷静十分钟”是一种恰当的处理问题的合理手段，那么这是出于爱。

警惕自己，不要纵容自己成为【你们】战胜不了的敌人，用简单的基本锁链锁住自己。比如：无论如何，不说脏话；无论如何，不讽刺；无论如何，不责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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