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让我冷静十分钟
谈话者A:问题是:恋人之间出现摩擦,是即时当场解决好?还是过一阵冷静下来再说好?问题在于,可能当场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听从对方的意见。假设两个人互相都爱,那么只要有一个人觉得不妥,就应该押后。因为只要有一个人不愿,另一个人就应该有服从的志愿,于是就该停止。这里有两个意愿在冲突,一个是想说,一个是不想说。自由的基本形式,是不能拒绝对方的拒绝。第二个准则,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两个原则一起用,就能得出上面的结论:两人有一人不想说,就不该说 。
谈话者A:原因在于:我和ex发生摩擦,一般我都是当场冷处理,等情绪稳定一点再说,否则我担心口不择言说出伤人的话,但是他觉得我在出现问题之后不理他很伤他的心。
那么他是拒绝你的拒绝,他不能拒绝你的拒绝,因为那是强迫了。我再解释一遍:不仅是不能拒绝对方的拒绝。因为,从他的角度来看,你的拒绝说,是【拒绝【他的拒绝不说】】。从形式上看,也是【拒绝他的拒绝】,那么这意味着“不能拒绝别人的拒绝”这一个原则,并不足以保障自由,所以自由还有第二条原则:要从发起方算起。【讨论刚才的问题】是一个动议,要从这个动议的零点开始算起。他发起这个动议,你拒绝了,他不能再拒绝你的拒绝,事务的推动者,不能拒绝别人的拒绝。但是反过来,拒绝是可以的,但是往往你会用错误的形式。
比如:“我现在不想说这事”。那么,时限是多久?他会问:那什么时候说?你回答:等我心情平定。他:什么时候你心情平定?你:我怎么知道?!那么结果是:你的拒绝是永久性的,这本身则构成对他的拒绝的拒绝了。他那个你可以拒绝的动议,并非是【解决这个问题】,而是【现在解决这个问题】。你只能拒绝【现在】,他不能拒绝你拒绝【现在解决】。但是,由于这本身是【公诉案件】,你不能拒绝【解决】本身。所以,你必须要给出一个时限,并且,还要接受对这个时限的协商。不然,你可以说“我想明年解决”,这个时限要尽量短,短到对方的耐心可以接受。
你面对的是风险权衡,你的推迟,对他存在伤害。越推迟,伤害越大。你推迟的唯一理由,只能是现在开口,可能造成比推迟更大的伤害,而不能是【我现在心里不爽,我不想说】。后一种理由根本不能成立,因为【爱是不求自己的好处】。
你不开口,你拒绝,对方会认为你是后一种理由,就是【你不想不开心,你就可以任他难受】,【这种认知本身比那件想谈的矛盾更加严重】。那件事情本身,可能不过是“晚上你怎么净点我不喜欢吃的辣味菜”,但是你拒绝谈论的方式,却可能是“我想舒坦,如果让你舒坦会让我不舒坦,我会选自己舒坦而你自己熬着”。后一个问题远比前一个问题严重千万倍,因为后一种误解,哪怕只持续一分钟,你也可能面临不可挽回的后果,甚至一秒钟你也受不起。这样的念头,在对方脑海中一闪念,你将来必定会后悔,必定会后悔自己为什么不能坚强点,为什么非要推迟什么十分钟去“平静心情”。
理论上,你的理由是成立的“那时我心情激动,可能说话反而计划矛盾”,实践上,【愚不可及】。因为当时勇敢的开始讨论,无论你怎么说错话也不要紧,而当时保持沉默——无论那个理由多么“合理”——都只能依赖对方的谅解,如果对方不能谅解,你连自辩的余地也没有。因为【客观上】,就是【你爽了,他在难受】,【客观上】,就是【你不管他难受,你要爽】。你看到【客观上】三个字了吗? 这就好像这种情形:客观上乙吃了亏,甲可以给出各种很合理的理由,但是【客观上】,【实际上】乙吃了亏,甲的理由再怎么合理,也没有太大意义。他可以原谅你,但是他不想玩了,这总可以吧,【错不在你,只是我们不大合适】,然后你又说什么呢?
谈话者A:所以,就在当时勇敢地吵起来?发脾气?
不。是挑战自我,挑战自己的愤怒本能,无论如何痛苦也不出恶声,fight yourself for him.为了对方和自己战斗。
你的战斗的事实,和你与自己的战斗是否成功无关。你为了他和自己战斗了,那么你的失败自然会被原谅,而你回避为了他与自己战斗,你是回避了自己承诺的责任——你自己,此时是【你们】的敌人。你考虑清了敌我关系,你就会知道你是在为敌人求情,你在请求放敌人喘息一下,你之所以觉得这个合理,是因为那个敌人是你自己。
只有你们的敌人是他的时候,你可以放敌人喘息——因为敌人是他。你们的敌人是你自己,你不可以开口【要求】放过,你只能【请求】。【请求,意味着接受拒绝】。这个问题,说到底是服从的志愿和个人自由之间的矛盾,你当然永远可以主张个人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讲,你可以说“我要冷静十分钟”。但是出于服从的志愿,你不能说,因为在“服从的志愿”的语境下,你不能保护【你们】的敌人。你要主张“让我冷静十分钟”的【正当性】,你就抛弃了服从的志愿。
你可以要求“让我冷静十分钟”,但是你不能主张这是【正当的要求】,你只能主张这是【合理的要求】。这个要求,不是出于【让敌人喘息】,而是出于【不要打草惊蛇,使得战胜敌人需要花费太大的代价】。实际上的、现实层面的、基于功利考虑的原因,就是【合理的原因】。基于道德和伦理准则的,基于信念的,被表达为【应然】的理由,被称为【正当性的理由】。差别表现在,你是认为“让我冷静十分钟”是一种【正当的诉求】,还是一种【合理的诉求】。正当的诉求,是不接受拒绝的。而合理的诉求,可以接受进一步的合理化,可以讨价还价,可以另外想办法。
如果你的诉求你认为是正当的,那么他要是还强调有什么办法让你可以缩短冷静期,你已经心生反感;如果你的诉求仅仅是基于合理性,那么他的新建议你会倾听。比如,你说我要冷静一星期,他说,“这样,我们出去玩三天散心,然后三天后我们谈”,你对他的建议【动怒】,你就可以知道你对你的主张是自以为正当的。
如果你可以客观冷静的考虑这个思路,并且还说“我最喜欢spa了,我们找个有spa的地方,可能只需要玩两天我就能足够冷静了”,那么,你就可以知道你对你先前的主张是自以为【合理】。你们看懂这个差别了吗?在行为上看,在你提出“我要冷静十分钟”的时候,你自己很难清晰的知道自己是在提出一个【正当应对】,还是一个【合理应对】。
身为爱人,这种诉求,只能基于合理性,不能基于正当性。因为,【求自己的好处是不正当的】。只有在你无爱的时候,这才是正当的,但是如果你不当心,把这点诉求当作【正当性诉求】来捍卫,捍卫得越坚决,你的爱越苍白。偏偏,它的确可以当作【正当诉求】来捍卫,在捍卫的时候,你杀死了对方对你的信念,是你自己亲手掐死的,别怪对方对你丧失信心。
谈话者A:我们之间实际上只发生过一次这样的事件,之后我就改掉了,因为他告诉我他当他晚上痛苦了一夜 ,我才发现原来不对。
不的,你没必要改掉,你可以基于合理性去主张“让我冷静十分钟”。这可以被看作一种“对敌战术”,要抽离出来,和他一起商量怎么战胜你自己这个敌人。这不但可以,还可以增强爱,【为我们而战】。同样的诉求,可以变成同袍之义,也可以变成不爱的证明。
问题不在诉求的内容本身,而在于诉求的性质。为什么同一种诉求,有的人得到了祝福,有的人却收获诅咒?不但内容一样,表达和语气都一模一样,为什么有的让人更爱,有人让人心寒?坚持“让我冷静十分钟”是你正当的、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你就没什么爱可言了,坚持“让我冷静十分钟”是一种恰当的处理问题的合理手段,那么这是出于爱。
警惕自己,不要纵容自己成为【你们】战胜不了的敌人,用简单的基本锁链锁住自己。比如:无论如何,不说脏话;无论如何,不讽刺;无论如何,不责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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