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憎恶怯懦者

两个毛病是致命的:第一个,是听不见你说话——也就是总是对你的话进行再解释;第二个,是对你的感受没有共鸣,就是你难过不会导致他不安,你开心不会导致他快乐。前一个,是努力的手段问题,后一个,是努力的动机问题,两者缺了任何一个,这个关系都没办法扛住什么波折。A难过,B无感,B就没什么太大动机去解决问题;A难过,B会更难过,但是B听不见A的话,那么B根本就发现不了A在难过。发现了,在商量对策的时候,A也经常发现B不知道在说啥,发现B根本没弄懂自己什么意思,然后B在胡乱应对,或者有荒腔走板的对伦理的理解——比如认为“我没这个伤害你的心,所以我一定没有在伤害你。我没骂你的意思,所以我说的这些难听话只是一种‘表达方式’”,这个差不多是绝症。

谈话者A:最初的动机是来自哪里呢?

因为你难过啊,如果对方很难过但是你不难过,那么你对对方没什么爱啊。

谈话者A:对关心的人,只能通过提供解决问题的策略。

对方痛苦,你不同情,仅仅当成一种待解决的麻烦去给出解决方案,这种关系无爱可言。没有同情的能力,也就没有爱的能力,感情的共鸣。对对方的不忍心,仅仅“你不开心”,我就辗转反侧,如果是因为我的原因,那么我如身在地狱中。这后面必定要搭配足可信赖的强大,强烈的共振效应,加上对方无法质疑的承受力和勇气,这两者合起来是很ok的。其实恰恰是因为有这样强的共鸣,反而会令对方三思而后行,不会随便上演戏码,而同时又足够的强大,对方也不至于长期隐忍。

对方如果长期隐忍,必定是因为对你的强大信不过,这个原因要从自己身上找。这种“信不过你受得了”的态度是非常致命的,有时连对方都未必能明确的意识到她是因为这个顾忌所以钳口不言。她跟你说了一件不爽的事,你有丁点表现出承受不住,这个病根就算落下了。所以仅有强烈同情是不够的,仁勇兼备才行。仁,就是这点同情心;勇,才能真正听见人说话。

“听不见人说话”,非要把别人的话加以曲解,其实无非是为了回避触痛自己,其本质就是怯懦。平时要学会憎恶怯懦者,因为爱上怯懦者是最悲惨的,被怯懦者爱上也很悲惨,他跟你构成了强烈的共振效应,但是你不敢对他说话,凡事都只能隐忍。这种感受是非常令人绝望的,他会逼着你不断的把意思用更直白,更伤人的方式重新表述,直到他不能躲闪。你如果爱他,你必定会在某一处止步——何必呢?何必非要逼着他认识这个事实呢?——“我还不如独自忍受”。

每忍受一件事,这个忍受都是永久的,这个忍受会一直让你的爱慢慢中毒,直到你开始麻痹。你忍受了一件,那意味着你上次在某个点上失败了,你下一次的尝试是不会超出这个点的。坑爹的是,爱只需要有强烈共鸣做特征就足够证明了。你一皱眉头,他的确会不安,这让你不得不相信他是爱你的,只是他没有爱的能力,你都不忍心让他真的去爱你。这种关系非常致命,缺爱的人很容易卷入这样的关系,因为他们很容易因为缺爱而对残缺的爱饥不择食。正因为自己视爱如生命,所以不能无爱而活,那么捡到盘子里都是菜。

而这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特别容易爱人——因为他们往往被对方豁免宽待,所以尽管他们可能恋爱过很多次,他们也没有真正尝过爱的沉重。因此,他们特别容易表示同情,特别不忌惮纵容自己的同情,同情就是爱。更准确的说,同情就是爱的动机部分,爱的动机说穿了就是你难过于是我会更难过,爱就是那个使得“你难过我会更难过”成为现实的东西,所以一定要培养起对怯懦者本能的厌恶。

你的成就不重要,你的出身也不重要,你现在的收入,其实也不重要。但是你这家伙听不见人说话,经过提醒,你还罔顾荣耀原则,这一条就足以判你死刑。我固然不会翻脸,但是我对你的这份厌恶,恐怕你今生也无望克服。因为有这份厌恶,你将永远不可能真的感动我,你越是拼命的展现你的爱意,你就越让我感到你的贪婪,你只是一个饥渴的陷阱。只有这个程度的保护,才能让你避免同情他,才能避免你和他声称羁绊。但是,有什么动物会闲着也是闲着,去跳跳陷阱?荣耀原则非常重要,时刻绷着这根弦吧,并且这个警戒线是非常简单实用的。当你说话有歧义,然后对方作为对手,自动的给你解释成一个荒腔走板的版本(这个版本可以证明你是一个白痴),那么他就践踏了荣耀原则——枪毙之,后面的五十集悲催连续剧都可以免了,你可千万要记住你和他之间TA是更强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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