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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赡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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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话者A：我的问题是：当有多个子女的时候，若对赡养父母推诿，这个问题是否没有解决办法？

没有。的确没有。

唯一避免失望的办法，就是老人要自己从心上停止指望被赡养。以前的老人能保证被赡养，是以牢牢地掌握最终审判权为前提的。一句“忤逆不孝”足可以在任何时候让子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这绝不是开玩笑。父亲只要写张条子，就可以把子女送交法办，无需任何证据，只需要是亲笔或者有人见证就可以。父亲未死，子女无所谓财产，也无所谓权利。予取予求，与生与死，父死兄继。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贯彻“赡养制”。与其说是赡养，不如说是奴役。简单说就是奴隶主没死，奴隶不得自由。

仔细考虑“孝治天下”的本质，其实很简单，就是【父亲是子女的奴隶主】。在法律上不承认任何“子告父”的正当性，根本不受理子女控诉父母不公这种案子。反过来，父母处死子女被视作自由处理私有财产，无责任可言。就这两条，除了挂着父子名义之外，在法理上和奴役关系没有任何分别。孝所治之天下，其实不过是基于血缘或亲缘的奴隶制政体而已。而基于这个制度的赡养制，说穿了其实就是“奴役权直到生命终结方告终止”。

现代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把这一点击溃了。留下这个“赡养义务”实际上是一种“过渡安排”。这种义务在其它现代国家是少见的，甚至干脆就没有。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上也实际上是个尴尬状态。基本上遇到这种案子，法院都会避免进入审理程序，一而再再而三判你们去调解。人民调解员有的是耐心，大家慢慢调。事实上是有法条存在，但是在实践层面上避免造成判例，以免造成重大恐慌。就跟“传播淫秽物品罪”和“聚众淫乱”一样，尽可能不用这条来判。真判起来千万人要吓死。“赡养义务”这条相当近似于此。

缺少这种根本性的法律支持，实际上就严重的欠缺贯彻赡养的可行性。在内心抱着这个期望，自然要痛苦不堪。但是纠结这种无可更改的时代发展，如同纠结人总是要死而长吁短叹一样，实际上是来自于一种自我的不努力。【不肯就范】，【不肯就客观事实的就范】。

简单点说，要说这件事可以怎么解决：只有靠老人手里自己的影响力。

举个例子，手握巨额遗产的分配权，用这个权利去替代之前的绝对父权。必须要有一个替代的权力基础。没这个基础去主张受赡养权，结果往往无益。然而，手握这样的分配权，也不能直接去要求子女提供服务。简单点说：你手里有这么多钱，其实最好的使用方式绝非雇佣子女来供奉自己，反而不如付诸市场。通过奖励市场竞争，不断的用奖励好的服务和淘汰坏的服务来维持好的供应。

【不要指望被赡养】。【唯有完全不指望和依靠被赡养，才能获得最强的被赡养的冲动】。只有做到“接受你的赡养，不是你给我面子，是我给你面子”，做到“赡养的机会要靠争取”，你才能确实的获得实质的赡养。除此之外，诉诸孝道，诉诸舆论，或者诉诸法律，结果都是非常不乐观的。

所以要问解决方案，解决的方案就是【停止指望解决方案】。提前接受“没办法”这三个字，提前为这三个字做好安排。然后你会发现，无需办法，自然结果就好了。你根本不需要赡养，大家抢着赡养，恨不得远房亲戚要认个干亲来赡养。这一点，越早认清楚越好，越能在财务上做出明智安排。

整理：哪吒\
&#x20;编辑：哪吒\
&#x20;审核：四季\
&#x20;二次整理：四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