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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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者A:我的问题是:当有多个子女的时候,若对赡养父母推诿,这个问题是否没有解决办法?
没有。的确没有。
唯一避免失望的办法,就是老人要自己从心上停止指望被赡养。以前的老人能保证被赡养,是以牢牢地掌握最终审判权为前提的。一句“忤逆不孝”足可以在任何时候让子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这绝不是开玩笑。父亲只要写张条子,就可以把子女送交法办,无需任何证据,只需要是亲笔或者有人见证就可以。父亲未死,子女无所谓财产,也无所谓权利。予取予求,与生与死,父死兄继。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贯彻“赡养制”。与其说是赡养,不如说是奴役。简单说就是奴隶主没死,奴隶不得自由。
仔细考虑“孝治天下”的本质,其实很简单,就是【父亲是子女的奴隶主】。在法律上不承认任何“子告父”的正当性,根本不受理子女控诉父母不公这种案子。反过来,父母处死子女被视作自由处理私有财产,无责任可言。就这两条,除了挂着父子名义之外,在法理上和奴役关系没有任何分别。孝所治之天下,其实不过是基于血缘或亲缘的奴隶制政体而已。而基于这个制度的赡养制,说穿了其实就是“奴役权直到生命终结方告终止”。
现代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把这一点击溃了。留下这个“赡养义务”实际上是一种“过渡安排”。这种义务在其它现代国家是少见的,甚至干脆就没有。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上也实际上是个尴尬状态。基本上遇到这种案子,法院都会避免进入审理程序,一而再再而三判你们去调解。人民调解员有的是耐心,大家慢慢调。事实上是有法条存在,但是在实践层面上避免造成判例,以免造成重大恐慌。就跟“传播淫秽物品罪”和“聚众淫乱”一样,尽可能不用这条来判。真判起来千万人要吓死。“赡养义务”这条相当近似于此。
缺少这种根本性的法律支持,实际上就严重的欠缺贯彻赡养的可行性。在内心抱着这个期望,自然要痛苦不堪。但是纠结这种无可更改的时代发展,如同纠结人总是要死而长吁短叹一样,实际上是来自于一种自我的不努力。【不肯就范】,【不肯就客观事实的就范】。
简单点说,要说这件事可以怎么解决:只有靠老人手里自己的影响力。
举个例子,手握巨额遗产的分配权,用这个权利去替代之前的绝对父权。必须要有一个替代的权力基础。没这个基础去主张受赡养权,结果往往无益。然而,手握这样的分配权,也不能直接去要求子女提供服务。简单点说:你手里有这么多钱,其实最好的使用方式绝非雇佣子女来供奉自己,反而不如付诸市场。通过奖励市场竞争,不断的用奖励好的服务和淘汰坏的服务来维持好的供应。
【不要指望被赡养】。【唯有完全不指望和依靠被赡养,才能获得最强的被赡养的冲动】。只有做到“接受你的赡养,不是你给我面子,是我给你面子”,做到“赡养的机会要靠争取”,你才能确实的获得实质的赡养。除此之外,诉诸孝道,诉诸舆论,或者诉诸法律,结果都是非常不乐观的。
所以要问解决方案,解决的方案就是【停止指望解决方案】。提前接受“没办法”这三个字,提前为这三个字做好安排。然后你会发现,无需办法,自然结果就好了。你根本不需要赡养,大家抢着赡养,恨不得远房亲戚要认个干亲来赡养。这一点,越早认清楚越好,越能在财务上做出明智安排。
整理:哪吒 编辑:哪吒 审核:四季 二次整理:四季